遂宁市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2-03-24
来信编号
20220324001154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变更姓名疑惑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是来自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的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最近因为名字变更这件事而深感苦恼,我在读大学时候尝试过一次改名,所有材料都准备充分,但是当地派出所依然驳回了我的改名申请,因为现在的名字经常被人取笑,而且重名的人太多,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我了解到去年相关法律也已经出台,我想问一下对于姓名变更这一块遂宁的政策是怎样的。期待您的回复。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2-03-30
回复单位
安居区
答复内容
  • 安居区回复:以下回复内容经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审核无误,同意在网上公开回复。 一、来信人基本情况 来信人:罗红梅,联系电话:18072550057。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公厅治发〔2015〕19号)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2020年,来信人以重名太多为由向拦江派出所申请更改姓名,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派出所向其解释相关政策后未受理。 2022年1月,遂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转发了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按照规范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本人或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1.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2.公证处出具的无经济债务纠纷的公证书;3.本人征信报告;4.本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来信人更改姓名的诉求符合最新政策文件规定,在提供相关材料后,可以更改姓名。 三、回复回访情况 3月28日,拦江派出所户籍民警两次电话联系到来信人,向其解释了2021年以前不予受理更改姓名的政策规定,并详细告知了公安部关于印发《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相关政策,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以更改。3月29日16:24,安居区效能热线办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来信人,来信人对工作人员态度及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遂宁市安居区效能热线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安居区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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