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4-02-26
来信编号
8457154429
类型
投诉
来信标题
兴洲观澜电力未按合约分户供电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委领导:兴洲观澜电力未按照合约分户纳入城填管网供电,现是开发商总表再分表入户由物管收电费。特此来信请协助处理!!!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3-01
回复单位
建设交运局
答复内容
  • (建设交运局)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兴洲观澜属于遂宁义务商业广场项目,该项目由遂宁市兴洲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四川飞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建设,该项目于2018年12月2日开工,2023年3月22日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于2023年3月30日开始交付业主。兴洲观澜共计住户350户,门面55户,由于该项目土地属于商业用地性质,因此属于公寓性住房。
    二、办理情况
    2024年1月,兴洲观澜业主集体反映诉求,要求对电表进行分户管理。经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对接电力公司,了解到公寓楼盘可在电力公司进行分户。分户要求:一是房屋均取得产权。二是由业委会、开发公司或物业公司统一收集申请资料交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春晓路行政服务中心电力公司窗口)。三是义乌商业广场项目属于商业土地性质,电表分户后按照商业电价收费。四是电表分户时电力公司将收取材料费、安装费等费用(具体价格在电力公司受理申请后,按照项目设计方案收取费用,然后购买物资,进行安装)。高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积极推进电表分户事宜,督促开发商加快产权办理进度,为电表分户提供前置条件。
    三、回复回访情况
    回复来电人情况:2024年2月28日,高新区建交局唐波于10:57与来电人取得电话联系,来电人对其结果基本满意。

    建设交运局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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