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 来信信息 | ||||
| 来信时间 |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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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编号 | 202301310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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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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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建议实施主要城区内机动车24小时禁止鸣笛措施,强化噪声污染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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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现实情况:遂宁主要城区的机动车辆在道路上随意鸣笛现象十分严重,有的习惯性预防式鸣笛,有的连续鸣笛,还有赌气式鸣笛等等。既严重影响临街居民的安宁权,也很不利于城市的噪声污染治理。
总书记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政策依据:《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治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等攻坚任务。
遂宁实际:遂宁有“遂心之城,宁静之约”的说法,遂宁市也提出:“将更加主动地融入成都、借力成都”,成都就规定“绕城高速以内全天24小时禁止鸣笛”。
法律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根据声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向社会公告,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相关标志、标线。
因此,全面强化以治理机动车鸣笛为主的机动车噪声污染很有必要。建议:遂宁市政府积极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之政府职能规定,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城区中以鸣笛为主的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全面实施主要城区内机动车24小时禁止鸣笛的措施(例外情况,《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有规定),有效推动声环境质量整体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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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
| 回复时间 | 2023-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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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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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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