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3-01-30
来信编号
20230130002888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遂宁市凯旋路城管执不公
来信内容
主要诉求:凯旋路城管执法不公,违规执法,早晨五六点没正式上班,未通知我的情况下,从楼上入户强拆偷拆我的雨棚,并且不让我进我家,我们一直在寻求解决办法,但街道办城管和楼上住户一直踢皮球,请上级领导给与支持。 事实和理由:我是2022年1月30购买的城市之心6楼1号二手房,雨棚是前业主搭好了的,而且是搭了十多年的雨棚。买的时候就是看重搭了雨棚的,2022年4月份我开始简单装修,装修期间我是扩宽了储物间,并未改动过彩钢棚,前业主以前搭彩钢棚是按最低的标准搭的,以无法整改,于是也无法和楼上业主沟通,信访局领导也来现场看过,被拆的现场痕迹还在,城管说我没合法审批手续,请问以前雨棚是怎么搭的,同城同样的都有合法手续吗?楼上业主跟城管是熟人故说我改建了雨棚。于是经常打12345投诉说我改建了雨棚,下雨噪声大等系列原因,请问十多年都过了现在说影响到扰民了这个理由是不是有问题?请问楼上以前是怎么过的,同层同样搭的雨棚没扰民了,城管说我没合法审批手续请问同层同样的雨棚都有审批手续吗?因为房子没住人,于是城管于2022年7月6号早晨五,六点未正式上班.未通知我的情况下,没立案,而且是刚和楼上业主签了才两参天整改协议,就把我家雨棚强拆偷拆了,当我知道的时候还是物管给我说的,我上楼进我家,城管不让进,我在楼下看见雨棚己拆了一大半了当时感到很无助,同层同样的雨棚被投诉,过了五,六个月也不拆,城管回复的是老搭建别人是为了遮雨,难到我的不是老搭建不是为了遮雨吗?城管歪曲实事,非说我新增改建了雨棚,白的说成黑的,我们老百姓一辈子就能买一套房容易吗?说拆就拆,现在没雨棚一下雨就往屋里渗水。导致墙面反碱脱灰,无法住人城管说你要搭雨棚去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是我去找城乡规划部门,他们说只管楼顶不管凉台雨棚,让去找辖区城管,辖区城管又没有审批权,请问我又去找谁,都过了大半年了也没得到解决,老百姓的民生就这样体现的吗?我要求凯旋路城管执法大队赔偿我损失并且给我恢复原状,请上级领导为民做主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1-31
回复单位
船山区
答复内容
  • 船山区回复:网友,您好!感谢您给我们的留言,经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据查,网友于2021年12月购买了城市之心6楼1号房屋,并于2022年3月开始重新进行装修。重新装修期间,将原来在阳台上的彩钢棚和储物间进行了改扩建。由于网友对原来彩钢棚和储物间的新改扩建,给7楼1号业主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雨滴噪音扰民等问题。对此,7楼1号业主十分不满。辖区凯旋路执法大队接举报投诉后,高度重视,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一是凯旋路执法大队多次组织街道社区、物业、7楼1号业主与网友进行沟通协调,要求其自行整改。二是因网友“新改扩建彩钢棚和储物间”无相关合法审批手续,凯旋路执法大队已于5月18日对来电人签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5月30日前自行整改,但网友在期限内并未整改,故凯旋路执法大队于7月6日上午组织街道社区、司法、公证等相关人员对网友新改扩建的彩钢棚和储物间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二、处理情况 凯旋路执法大队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做以下回复。一是网友在阳台上新改扩建的几十平方米的彩钢棚和储物间不是雨棚,雨棚是在建筑物出入口、窗户、露台等上方设置的挡风遮雨、面积不大的设施。网友对原来修建的彩钢棚和储物间进行新改扩建,且无任何合法审批手续,属新增在建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友未在责令整改期限内整改,可以依法立即进行强制拆除。二是7月5日凯旋路执法大队工作人员2次电话告知网友“7月6日上午要组织人员对网友新改扩建的彩钢棚和储物间进行拆除”,不存在“未通知网友的情况下入户强拆其家中雨棚”的情况。三是网友在2021年12月所购买的6楼1号房屋和同层6楼2号、3号、4号房屋阳台处的原有彩钢棚,主要是用于遮雨防漏,且皆于十几年前搭建,属过去的已存违法建设。针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按相关法规政策,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结合城市能级提升、城市第五立面改造等项目依法逐步进行消化,不存在执法不公的现象。四是拆除时,不让网友进入现场,并让社区等工作人员对其继续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是为了保障网友人身安全,是为了确保拆违的安全顺利进行,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要求的现象。五是对于拆除网友新改扩建的彩钢棚和储物间后存在的遮雨防漏问题,请按照《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为治理屋顶渗漏需搭建建(构)筑物的,应当征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之规定进行审批搭建。

    船山区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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