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5-08-12
来信编号
8945163337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遂宁市范围内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政策咨询
来信内容
遂宁市范围内物业管理用房的使用政策咨询 遂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本人白启富,咨询一个在遂宁市范围存在的有争议的共性问题,因为是遂宁市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请务必转遂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答复谢谢 前期物业公司将该物业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经营地注册在受托管理物业项目的物业用房。并长期占用受托管理物业项目的物业用房,用于该物业公司或分公司在遂宁范围内包括该受托管理物业项目在内的所有物业项目的经营管理及市场拓展。 请问:这种情况下,小区业主大会要求物业公司支付租金合情合理合法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08-16
回复单位
市住建局
答复内容
  • 2025年8月12日,留言人咨询物业管理用房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2日,留言人咨询物业管理用房的相关问题。
    二、办理情况
    留言人反映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物业服务人不得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物业服务企业超出合理使用范围(如用于非本项目经营活动)的,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有权要求其支付相应费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回复回访情况
    我中心工作人员对留言人进行回复回访,留言人对我中心工作人员回复满意。

    市住建局

    2025-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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