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 来信信息 | ||||
| 来信时间 |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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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编号 | 8134160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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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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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失地社保和城镇社保的合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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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我家位船山区的房屋于2018年拆迁,我母亲现54岁,之前在成都累计购买了10年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面临公司裁员失业的情况,社保将断保。目前提交的购买社保名单她也在其中,现针对目前的情况,存在以下疑问需要政府给与解答:
1.失地购买的保险性质是城镇职工险?还是城乡居民险?
2.能否继续购买城镇职工险?
3.缴纳失地保险后,原已购买的10年的养老保险是否累计计入年限?
4.若不能累计计入年限,原10年中个人养老金账户金额是否一次性计入养老金月计费基数?
5.缴纳保险后,领取养老金又是怎样计算的,计算构成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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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
| 回复时间 | 2025-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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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船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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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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