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长信箱(来信选登)
| 来信信息 | ||||
| 来信时间 |
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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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编号 | 6272160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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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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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文件清理及废止 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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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文件清理及废止
申请书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申请人在民事诉讼中获得一份《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川中大市场整治政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川中大市场改造区商户用电“一户一表”改造专题会议纪要(2022年12月8日)。
申请人发现该文件违反《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求予以清理并废止。
理由如下:
一、制定文件主体不合法:
《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包括: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该指挥部办公室是临时机构没有职权制定文件。
二、文件内容不合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18〕1491号。第五、切实推进一户一表改造,电网企业因一户一表改造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运行维护费用等,纳入输配电成本并适时疏导。
国家级文件已经明确了一户一表改造相关费用在纳入输配电成本,用不着指挥部办公室制再次增加用户负担。
综上所述:该文件违反国家相关政策,为非法文件。依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请求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清理并废止该文件。
申请人:王订胜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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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
| 回复时间 | 2025-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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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遂宁经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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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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