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3-06-17
来信编号
1686962743141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医保
来信内容
你好我是今年三月退伍回来医保转接当时告知我们是不用办理的,现在我生病住院医院查没有医保,现在我的医保是还没有转接到遂宁还是因为其他原因差不到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6-21
回复单位
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答复内容
  • 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法〔2021〕43号)规定,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我单位工作人员经电话联系,告知您可以在6月底前到遂宁本地到医保窗口办理相关转移参保登记业务,享受医保待遇。如您有其他疑问请拨打电话(0825-2215175转1号键)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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