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5-01-20
来信编号
2924159711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怀孕到生产期间,有何政策报销
来信内容
目前对于怀孕相关方面的报销政策不是很了解,所以麻烦想咨询一下全过程,能享受的相关政策。双职工,本地社保,均满1年以上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01-21
回复单位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科室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咨询建言感谢将在5个工作日内详细回复;投诉求助将在15个工作日详细回复。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01-21


  • 经核实,您及您爱人符合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根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全市生育保险有关待遇支付政策的通知》(遂人社发﹝2016﹞88号)和《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进一步明确遂宁市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遂医保发﹝2022﹞23号)规定,我市参保职工生育保待遇如下。

    女职工:1、产前检查费:女职工妊娠期间的检查费报销不超过500元/人。2、生育住院医疗费:2025年女职工顺产不超过4200元,难产、剖腹产不超过6010元。3、生育津贴:顺产按158天计发,难产、剖腹产按173天计发。

    男职工生育津贴按20天计发。

    以上就是您咨询问题的相关政策。如您需要进一步了解生育保险政策,可拨打电话0825-2378633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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