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3-04-25
来信编号
1682404416902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职工医保住院报销的问题
来信内容
你好!请问以前购买过三年职工医保,但中断过一个月,现在中断后再次续缴时间只有两个月,这种情况现在做手术住院能报销吗?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4-26
回复单位
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答复内容
  • 王先生: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参保断保12个月以内,在缴清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后,参保人员可享受断保期内的医疗保险待遇;断保超过12个月,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不补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于您断保1个月,补缴后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0825-2215175转1号键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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