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5-02-13
来信编号
1430160103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生育津贴
来信内容
生育津贴申领时间必须要在产假期间吗?能不能在产假结束上班的时候去申领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02-14
回复单位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科室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网站回复。咨询建言感谢将在5个工作日内详细回复;投诉求助将在15个工作日详细回复。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02-14

  • 李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遂宁市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遂人社发〔2014〕44号)规定,参保单位应在参保职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待遇之日起120日以内向参保地医保局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根据以上规定,您应于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待遇之日起120日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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