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信箱(来信选登)
来信信息
来信时间
2025-01-17
来信编号
2041159669
类型
咨询
来信标题
关于职工医保断缴的相关问题咨询
来信内容
因个人原因,准备辞职且未来半年内无工作计划,目前还在职,有公司在缴纳社保和医保(已经缴纳8个月了)。我想咨询的是: 1.断缴医保之后个人账户的金额是自动封存?还是需要我个人去办理封存?封存之后个人账户里面的钱会清零吗? 2.断缴医保后,假如半年后我重新找到了工作,断缴期间的医保可以补交吗?如果可以补交请详细介绍一下。 3.重新在异地比如成都市缴纳职工医保,是否需要将在遂宁的医保和成都的医保进行合并?如果都是省本级的医保是不是就不需要合并? 4.断缴之后我可以用新农合医保代替吗,对我已经断缴并封存的职工医保不会有任何影响吧?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01-17
回复单位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科室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咨询建言感谢将在5个工作日内详细回复;投诉求助将在15个工作日详细回复。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5-01-17

  • 接件后,我单位工作人员立即与您进行了联系,对您咨询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1.当您参保状态为暂停时,您的个人账户不会封存,也不会清零,可继续用于支付您相关医疗费用支出。如您后期在遂宁个人或单位参保时,个人账户不需要办理任何业务。

    2.职工医疗保险断保12个月以内,补缴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本金、滞纳金后,参保人员享受断保期内的医疗保险待遇;断保超过12个月,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不补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以后参保从新参保当月起缴费,如为单位缴费,则在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如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则在缴费期满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3.当您在遂宁市以外地方参保,医保关系可办理关系转移,个人账户也会随之转移。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两种不同的基本医疗保险险种,如您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议您通过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医疗费用保障。两个险种不能同时重复参保。

    对以上回复,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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