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气象局预测,2021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为一般到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旱涝并重,区域性、阶段性的旱涝灾害明显。
《通知》的印发旨在认真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1年汛期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21〕173号)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为切实做好2021年汛期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明确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汛期防汛减灾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细化实化防汛抢险工作措施,特别是极端灾害性天气下的应对防范,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切实强化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道路运输领域方面,要切实加强超长客运、旅游包车、班线客运、农村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要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及时查纠营运车辆及驾驶员违法违规和不安全驾驶行为。要督促运输企业、客运站严格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强化驾驶员在汛期恶劣天气下的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坚决不准投入营运。要严格落实暴雨或地灾预警等极端恶劣天气下车辆停班停运要求,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等安全制度,严把进站安检、车辆例检和出站检查等关键环节。要及时开展营运线路风险评估,落实公路地质灾害易发路段的车辆安全运行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车站出入口、隧道、风亭、车辆段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动态巡察以及汛期物资储备等防汛设施的检查维保。要强化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水上交通领域方面,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签单发航、停航封渡、超警戒水位减载、汛情传递、“救生衣行动”等安全制度,加强重点渡口码头、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及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强化一线巡航巡查力度,充分利用CCTV、AIS 等监控设备和手段加强动态监管,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行为。要全面掌握辖区各类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以及锚泊停靠和值守人员落实情况,加强对船舶系泊停靠的监督指导,“一船一策”、责任到人,坚决防止跑船、走锚、碰撞等事故险情。主汛期前要完成高洪水位防洪桩建设,提前准备好救援设备。
公路管理领域方面,要始终盯紧防范地质灾害关键环节,突出公路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加强对在役国省干线、县乡公路沿线的危桥、危涵、道路缺口和可能滑坡路段的巡察监测,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对急弯、陡坡、视距不良和限速限载路段,以及易发生塌方、塌陷、滑坡灾害的路段,要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同时清理遮挡物,确保标志标牌醒目。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通过媒体广播等渠道及时发布最新路况信息,引导合理社会预期和群众安全出行。
工程建设领域方面,要以防火防爆、防垮塌、滑坡和泥石流为重点,强化对临水临崖作业等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禁将施工驻地及作业场所设置在泥石流区、爆破区、滑坡体、洪水位以下等危险区域。要督促各建设项目及时完善工程排水系统,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设备等的排险加固,可能发生险情时,该停工撤离的坚决停工撤离。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强化在建公路水运汛期安全督查检查力度。针对涉水工程,逐一制定有效应急预案和落实人员、机具等防汛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