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交通执法文书送达公告

来源: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8-16 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当事人张彩云于2021929日驾驶擅自改装的车辆(渝C1698挂)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被资阳市乐至县公路运输管理处查处,并依据《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第十三项之规定,对其从业资格证记分15分;且经检测渝C1698挂车辆,超过核定载重量100以上或车货总重在49吨以上,依据《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第八项之规定,对其从业资格证记分15分当事人张彩云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20分,依据《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拟对其作出吊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因当事人张彩云无法联系、未提供有效联系住址等原因无法直接送达《违法违规记分通知书》川遂交运综执违通20220564号,现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遂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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