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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 <遂宁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实施方案> 》解读

来源: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1-09-01 11: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承灾体普查工作摸清公路水路交通承灾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底数,是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客观认识风险水平,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高质量服务交通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该方案主要明确普查范围2个、普查内容2个。其中,公路设施调查范围,为全市5个县(市、区)以及3个市直园区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全市共计调查13380.577km公路承灾体,其中,国省干线公路840.731km,农村公路12539.846km。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区划名单》,3个市直园区普查数据不单列,按照公路年报纳入相关辖区统计范围高速公路普查工作由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及其营运公司负责,不包含在实施方案内水路设施调查范围按照省级普查实施方案,我市无水路设施调查任务。

 

公路承灾体普查内容包括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设施属性信息和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全市农村公路的设施属性信息。公路设施属性信息包括公路路线信息、公路桥梁信息、公路隧道信息和公路高边坡信息。其中,农村公路的设施属性信息是否调查高边坡,由各县级普查单位结合辖区实际确定,不作统一要求。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主要针对地质灾害和水旱灾害,其中,地质灾害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沉陷与塌陷,水旱灾害主要为水毁。其他灾种(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以相应主管部门普查结果为主,不进行专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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