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首次!全省公路建设项目系统部署隐蔽工程影像化管理

来源: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4-08-29 10:4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隐蔽工程质量管理,确保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推动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24〕334号)。《通知》结合近年来公路建设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管理的实践和经验,进一步压实项目参建各方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管理责任,明确重要隐蔽工程影像标准化管理要求。具体如下:


使用范围

(一)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项目应严格按照本通知全面加强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管理;

(二)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路项目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落实各方责任

(一)建设单位

1.制定本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细化制定本项目隐蔽工程类别清单;

2.参加重要隐蔽工程验收,明确影像资料存储方法;

3.规范隐蔽工程验收、计量、检查和惩处制度。

(二)监理单位

1.完善项目隐蔽工程监理细则;

2.对隐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和实时记录;

3.实时审核隐蔽工程影像资料质量和计量资料完整性。

(三)施工单位

1.建立细化到桩号、部位的合同段隐蔽工程清单;

2.留存能显示施工过程、质量检验结果等内容的隐蔽工程施工影像资料,纳入竣工档案,实现隐蔽工程影像管理100%;

3.积极配合建设、监理单位做好隐蔽工程的现场核查和验收组织。


规范验收管理

1.隐蔽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验收,监理单位签署验收意见及验收结论并签字认可,5天内完成影像资料的整理存档(上传)工作;

2.未对隐蔽工程开展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上一道工序影像资料未存档,不能覆盖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严格计量签认

有以下情况,不予计量!

1.未形成真实、完整、连续影像资料;

2.未单独对影像资料进行存档;

3.未提供材料检验报告;

4.未进行验收或验收签证不齐全;

5.质量问题整改未闭环。



定期检查考核

1.建设单位开展隐蔽工程专项检查;

2.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厅直有关单位联合重点整治;

3.综合运用合同处理、行政处罚、信用评价等手段进行惩戒;

4.隐蔽工程影像资料作为监督检查、举报调查、审计审查等的重要内容。



重要隐蔽工程影像资料采集

1.照片记录质量验收、旁站、试验检验等关键环节,有必要的参照物,能显示差异,杜绝摆拍和照片重复使用;

2.图像应采用不同角度分组拍摄,分组拍摄应包括重点部位细部图像;

3.视频录制验收过程,先全貌后细部,人员简述现场验收结果情况,参与验收人员全覆盖;

4.拍摄尺寸实测内容,要有具体数据,描述实测值和设计值的差额;

5.明确隐蔽工程影像资料文件夹命名归档方式,记录参与施工和验收的所有单位和人员信息;

6.影像采集和整理人员不得利用软件对影像资料内容进行修改处理,严禁弄虚作假;

7.鼓励运用远程监控视频、无人机进行拍摄留存;

8.鼓励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存储隐蔽工程影像资料。



哪些是重要隐蔽工程

1.路基工程:地基处理,大型挡土墙基础,抗滑桩,锚索(杆),陡斜坡路堤,涵洞等三背回填;

2.桥梁工程:明挖基础,钻(挖)孔桩;

3.隧道工程:仰拱开挖,仰拱钢筋,仰拱浇筑,初期支护(钢架、锚杆/导管/管棚、径向注浆),防水和排水,二次衬砌钢筋。

来源: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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