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效,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4月6日开始启用“遂宁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专用章”,用于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等7类政务服务事项。原市级交通运输各类审批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