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2024年第二季度网约车市场运行监测信息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7-15 16:3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网约车市场有序规范健康发展,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遂宁市城区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发布2024年第二季度(4-6月)遂宁市网约车市场运行监测信息。

一、市场规模

目前,我市依法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共31家;本季度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24个,较上季度增加45.5%,目前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2860个;本季度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482个,较上季度增加192%,目前有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2762个。

二、市场运营

第二季度,我市日均在营网约车2800,日均在营驾驶员3100,单车日均订单20.1单,单车日均营收约302.3元(未扣除平台抽成、车辆租金及能源消耗等成本)。

三、服务投诉

第二季度,乘客和驾驶员投诉较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平台向不合规车辆及驾驶员派单,侵犯合规网约车合法权益;二是驾驶员服务态度差;三是平台抽成和定价不合理。

投诉较多的平台公司为:滴滴出行。

通过市城区网约车平台资质重审及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发现,安徽好马、雷霆出行、辽宁途途、妥妥E行、江南出行、安易出行、鞍马出行、及时出行、麦巴出行、喜行约车、携华出行、力力出行、风韵出行等13家网约车平台无线下服务场所,未按要求配备负责人员、管理人员,不具备与公司经营发展规模相适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查处无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96,以网约车名义变相从事班线运输经营行为7

四、风险提示

(一)目前我市网约车行业已显现市场主体多、从业人员多、闲置运力多等特征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和人员认真调研市场、深入了解政策,审慎投资和从业,避免盲目进入市场。

(二)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人员、车辆和企业,须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相应证件从事网约车经营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三)驾驶员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需谨防陷入以高收入、虚假承诺诱导高价购车的套路贷风险,应详细了解与平台签订的合同条款和需承担的风险,以及网约车平台接入、派单及收益分配规则,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驾驶员优先选择合规率高、经营管理规范的企业入职从业。

(四)乘客出行时,建议优先选择合规率高、服务质量好的平台公司,提升乘车体验感和获得感,满足高品质、个性化的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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