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交安便〔2020〕60号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局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内设科室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局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内设科室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局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2.《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3.《内设科室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附件1:
局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主要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行业领域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政策和措施。
(三)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组织建立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和监管工作制度。
(四)推动构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五)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七)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二、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总工程师主要职责
(一)组织分管、联系行业、部门(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分管、联系行业、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三)指导分管、联系行业、部门(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科技创新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组织分管、联系行业、部门(单位)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分管、联系行业、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组织开展分管、联系行业、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六)每季度调研或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在重要节假日、关键时段带队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七)按规定组织或者参与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查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重大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方案等。
三、安全总监主要职责
(一)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二)组织落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局党组会、局务会、局安委会研究确定的决策部署,负责开展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局安委会日常工作,组织研究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在个人年度述职中就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每季度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1次。
(四)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党组书记、局长要求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授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
(五)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六)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
四、机关党委书记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局党组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宣传等活动。
(二)指导分管和联系的党的基层组织、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创建、监督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三)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员年度评议、换届任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及干部提拔任用考核内容。
(四)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开展舆论引导,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班子成员、业务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2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一、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
(一)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普通公路管理,养护,收费运营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普通公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
(二)监督各地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开展普通公路管理、养护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协调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公路毁损的抢修和公路战备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普通公路行业“安保工程”建设并依法依规落实新(改、扩)建普通公路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四)组织开展普通公路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督促指导地方公路管理机构开展普通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
(一)宣贯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二)指导船舶建造检验中相关标准的贯彻执行,确保船舶技术状况满足船检规范要求,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三)承担水运工程航道影响、通航安全等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承担全市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承担航道标志标牌的建设和维护,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四)承担汛期船舶安全停靠点规划、建设、指导工作。
(五)承担水运救助一体化救助建设及海事趸船管理。
(六)承担水路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事项前置技术审查,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质量安全考核等工作,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七)指导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参与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参与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动态考核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市海事局配合)
(八)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法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市交运局并抄报综合执法支队,并配合综合执法支队做好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三、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
(一)宣贯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二)承担道路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事项前置技术审查,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质量安全考核等工作,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三)承担道路运输证配发和车辆年度审验时对车辆技术等级的审核工作,承担客运车辆类型等级评定工作,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四)组织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评(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牵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配合)。
(五)参与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工作,参与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动态考核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市运管处配合)。
(六)承担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抢险救援、政府指令性任务等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七)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法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市交运局并抄报综合执法支队,并配合综合执法支队做好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四、市交通运输局工程质量监督处
(一)宣贯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二)承担市交通运输局直接监管交通工程项目的质量、造价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三)承担市交通运输局直接监督的交通建设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核验和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参与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高速公路、重点水运工程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四)掌握全市高速公路、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做好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五)督促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工程质量抽检中,对检测数据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六)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法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市交运局并抄报综合执法支队,并配合综合执法支队做好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一)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路政、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事权,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二)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承担汛期水情传递工作。
附件3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内设科室
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一、安全应急科
(一)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
(二)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六)指导行业消防、防汛等工作。
二、办公室
(一)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方面有关文电传送和领导批示督办。
(二)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三)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法制科
(一)指导、督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
(三)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后的稳定工作。
四、综合规划科
(一)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纳入行业领域发展规划,配合局安全主管部门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以及相关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指导、督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及时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建设项目、隐患整改项目纳入年度计划。
五、财务科
(一)做好安全经费预决算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二)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人事科
(一)指导、督促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职业教育、岗位培训等工作。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四)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建设管理科
(一)指导、督促公路水运工程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
(二)指导、督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督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受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投诉,参与对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承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实施阶段程序管理工作。
八、运输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一)指导、督促道路、水路运输行业落实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
(二)指导道路、水路运输市场、渔船检验及客货运站场管理涉及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督促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受理道路、水路运输、渔船检验安全生产问题的投诉,参与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市内国防交通建设、国防交通保障任务、国防运力征用等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
(五)指导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建设,督促专业队伍开展安全演练和教育培训工作。
(六)拟定交通战备安全生产预案和指导交通战备车(船)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九、局机关党办
(一)指导党的基层组织、群团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创建、监督活动。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员年度评议、换届任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及干部提拔任用考核内容。
(三)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十、行政审批科
负责涉及安全生产的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