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安全生产“查隐患、保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旨在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深化安全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
方案明确,重点整治安全发展理念不到位问题、企业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应急管理能力不到位问题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不到位问题。其中,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将重点整治4个方面:
交通运输领域方面,加强“两客一危一货”和公交车、校车等车辆监管,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管控,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老旧桥梁隐患排查,提升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认真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水上交通“蓝盾护航”行动的通知》(遂交综〔2021〕35号)要求,加强对重点水域和客船、渡船以及砂石船等重点船舶的日常监管执法,加大对船舶超载、配员不足、未遵守船舶定线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危险化学品领域方面,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加强危化品装卸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建设施工领域方面,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极端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严格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加强对高边坡、高挡墙、高处作业等重点部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落实防高坠、防机械伤害、防中毒等措施,严禁赶工期、抢进度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领域方面,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持续做好建筑消防安全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严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还明确,森林防灭火领域也要全面开展集中整治攻坚行动,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