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遂宁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的公示
我局对照《四川省生态环境责任清单》、《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及相关法律法规,完成《遂宁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编制。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遂宁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遂环委〔2023〕2号)有关要求,现对清单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8日至10月9日(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遂宁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联系电话:0825-2332831;邮寄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88号(康年大厦1315室)。
附件:《遂宁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序号 | 具体事项 | 具体内容 | 牵头单位 (部门) | 备注 |
1 | 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 负责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 局安全应急科 | |
2 | 公路网络优化 | 负责指导优化各地公路规划。 | 局综合规划科 | |
3 | 负责指导各地高速公路建设。 | 局建设管理科 | ||
4 | 负责指导各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 | 局建设管理科 | ||
5 | 公路通行效率 | 负责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提升公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 | 局建设管理科 | |
6 | 绿色出行 | 负责组织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倡导推动绿色出行。 | 局运输管理科 | |
7 | 老旧车辆淘汰更新 | 按照职责指导各地淘汰老旧营运车辆,加大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 | 局运输管理科 | |
8 | 老旧船舶淘汰更新 | 负责按照职责指导各地淘汰老旧营运船舶,加大推广使用新能源船舶。 | 局航务海事科 | |
9 | 船舶污染 | 负责组织开展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监督管理,按照部有关要求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船舶污染管控。指导船舶及交通干线污染防治。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加强船舶使用燃油达标监管。 | 局航务海事科 | |
10 | 港口岸电 | 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 | 局航务海事科 | |
11 | 通航河湖库溢油应急 | 按照职责开展通航河湖库溢油应急处置工作。 | 局航务海事科 | |
12 | 危化品道路运输 | 负责按职责指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 局运输管理科 局行政审批科 | |
13 | 公路环境事件应急 |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公路安全事故引发的生态环境污染事件。 | 局安全应急科 | |
14 | 水路环境事件应急 | 依照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通航水域内船舶和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生态环境污染事件。 | 局航务海事科 | |
15 | 高速公路污染治理 | 负责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 | 局建设管理科 | |
16 | 普通公路污染治理 | 负责指导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 | 局建设管理科 | |
17 | 港口船舶污染治理 | 负责指导港口、码头、船舶等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航道建设工程的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 | 局航务海事科 | |
18 | 汽修污染治理 | 负责督查机动车维修企业落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要求;按职责制定实施机动车检测与维修制度。 | 局运输管理科 | |
19 | 交通扬尘污染治理方案 | 负责制定交通运输领域扬尘污染治理方案并监督实施;制定重污染天气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 局安全应急科 | |
20 | 公路施工扬尘治理 | 负责指导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及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 局建设管理科 | |
21 | 负责指导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及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 局建设管理科 | ||
22 | 道路货运扬尘治理 | 负责加强道路货运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23 | 科学规划生态选线 | 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科学规划,充分考虑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开展生态选线选址,减轻噪声污染。 | 局建设管理科 | |
24 | 高速公路噪声治理 | 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建设单位优先使用低噪工艺、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时间等。 | 局建设管理科 | |
25 | 负责高速公路运营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督促运营单位加强道路养护,敏感路段设置声屏障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 | 局建设管理科 | ||
26 | 普通公路噪声治理 | 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建设单位优先使用低噪工艺、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时间等。 | 局建设管理科 | |
27 | 港口码头噪声治理 | 负责港口码头、航电枢纽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建设单位优先使用低噪工艺、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时间等。 | 局航务海事科 | |
28 | 道路运输噪声治理 | 负责督促客运枢纽、货运场站等运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汽修企业依法开展维修服务,严禁非法改造、拆除车辆消声器及鸣笛装置。 | 局运输管理科 | |
29 | 医疗废弃物交通运输 | 负责指导医疗废物、医疗污水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 局运输管理科 | |
30 | 禁止野生动物非法运输 | 依法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 局运输管理科 | |
31 | 依法指导水路运输经营者,禁止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运输服务。 | 局航务海事科 | ||
32 | 其他环境保护工作 | 负责交通运输领域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局安全应急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