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4月6日至5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7月26日,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以赴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以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组织领导方面。局党组切实肩负起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全局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7月26日巡察“回头看”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组立即行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经多次梳理、研究、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期间局党组组织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3次,研究推进措施,听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汇报。
(二)责任落实方面。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3个方面的12个具体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每项整改措施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科室、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研究整改方案,亲自部署整改任务,亲自督查整改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局党组要求和带动下,局属各级党组织迅速行动,制定方案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各级党组织书记主动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全程紧盯、协调、督办整改工作,切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监督检查方面。定期收集整改进度,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工作实行动态监控、销号管理,倒排工期推进整改,确保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坚决杜绝“应付心态”“过关思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每一项整改,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理论武装不够全面,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科学决策、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等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仍需稳步努力的问题
1.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交通强国等方面学习不够全面,理解不够透彻,结合遂宁实际创造性的贯彻措施不够详实有力。如,对交通运输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谋划还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列入中心组必学内容;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认真学习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印制《市党代会、市两会知识精编》小册子200册,发给系统全体党员,促进系统党员干部认真领会贯彻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三是《关于遂宁市加快建设交通强市的实施意见》已于今年4月通过市委市政府审核后印发实施,正在结合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共同编制交通能级提升方案,《遂宁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初稿;四是9月13日至19日,我局完成了交通运输部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创建的线上复核工作,同时,积极对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同步加快推进遂宁市交通运输数据管理中心项目建设后续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四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完成。
2.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交通强市重点工作的有效衔接不够到位。在推动遂宁加快建设联动成渝的重要门户枢纽、补齐交通运输水路发展短板、推动交通与产业深度融合等方面思路不够开阔,成效不够明显。如,未完成2020年市委绩效办下达装卸搬运和仓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的目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遂宁市加快建设交通强市的实施意见》精神对《遂宁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进行了优化并明确了项目清单;二是已将遂宁港大沙坝作业区(一期)工程纳入省、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三年行动计划。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已完成进港道路施工图设计及咨询审查,正在按评审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同时已启动进港道路施工、监理招标准备工作;三是涪江三星船闸工程按照涪江复航暨临港产业园区建设指挥部第二次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增加鱼道设计相关内容和投资,工可单位已提交工可报告初稿。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项、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完成。
3.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思想解放不够,‘对标竞进’缺乏系统思维。在打破行政壁垒、构建铁路、水运、航空大交通工作格局、一体化推进上缺乏统一谋篇布局,没有很好地将其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综合考虑”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对接省交通运输厅,已将我市公铁水航项目纳入省“十四五”规划且在我市一系列规划中一并进行了编制完善。高铁配套客运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统一研究,市领导已对城北客运站有关情况进行了明确。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完成。
4.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改革创新尚需做深做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进缓慢,存在‘重建轻养’现象。机构改革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局机关与局属单位之间、局属单位之间、执法支队与执法大队之间、执法大队与辖区主管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或职责不清的情况。如,因职责划转后衔接不到位,厅运管局下发的道路运输安全整改文件未及时得到处理,被点名通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公务员考试新招录交通运输专业选调生1名,同时按照市委编办规定的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局属各单位职能;二是建立执法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与辖区建交局开展疫情防控、环保治理和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整治,每周与公安交警开展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严格执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抄告制度,将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抄告至公安交警部门,强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目前已开展业务执法培训25次;三是2021年6月9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遂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遂府办函〔2021〕31号),《方案》坚持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明职责、抓重点、强弱项,构建责任体系、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明确到2022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注:省政府确定的兜底目标为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农村公路全面实现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四是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已出台《遂宁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的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五是市交通运输数据管理中心已于今年6月建成,该中心为全省第一个市、县、乡、村四级开放共享的普通公路基础信息数据资源平台,围绕“建、管、养、运、安”整合路产管理、养护管理、巡查监督、科技治超、客运监控以及乡村振兴等功能,实现了公路资产信息情况数字化、资产状态监控线上可视化、公路管养工作公开化市场化、养护作业监督考核智能化、公路安全监控融合共享化、应急处置全过程自动化网络化、路长制管理协同化。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机制建立及执行上存在偏差。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不够健全,议事范围为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项目安排’未纳入议事规则范围。部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滞后,需要拨付资金时才上党组会研究。局下属单位重大资金拨付及使用均未经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会集体决策,有的甚至未经局下属单位集体决策,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洁风险。如,2020年10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购买5台打印机共计68200元,既未经集体研究,也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将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局属各单位重大资金安排纳入党组会研究范围,进一步规范了议事程序;二是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府采购制度,由局办公室统筹局机关日常办公所需,各责任科室按照相关程序拟定工程服务合同协议,局财务科审核后按照既定程序报审。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1月完成。
(二)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对局属单位监督管理上仍需持续用力的问题
6.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明责、履责、追责’责任体系存在缺陷。明责体系不够完善,局领导工作分工中未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的‘一岗双责’;2019年、2020年局党建工作要点中均有表述‘建立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局机关党委书记主责主抓、党总支(支部)书记具体负责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缺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履责尽责不够到位,如,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深不细,出现G5京昆高速(雅西段石棉县境内)‘5.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蓬溪县‘12.9’砂石船漏油事件。追责问责不够坚决,开展‘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不够动真碰硬,监督惩处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了党组领导班子抓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机制,完善局领导分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二是以“问题大排查、作风大整治、工作大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制定我局作风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5个工作专班,下一步将认真按照市委“排、整、提”安排部署,落实督导检查,确保干部作风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治;三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及时印发了《局领导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局属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职能职责,坚决杜绝重业务轻安全的情况,确保行业安全形势稳定,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对局属单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得还不够严实。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平衡,党员教育和管理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如,2020年系统内有2名党员干部受到处分。对下属各级党组织指导不够,下属单位党建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相比仍有差距。如,市运管处和市海事局合并为道路运输和港航海事事务中心后,局机关党委未及时指导其设立党组织,导致该中心长达半年未开展党组织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定制党建资料盒70余个,进一步规范系统党组织党建资料管理等基础工作;二是市运输海事中心已按规定程序完成选举,并按时按质开展党组织活动;三是扎实开展党建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形成“1+N”党建品牌体系,党建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党建拉练活动1次,促进局属各党组织交流经验、对标竞进、比学赶超,取长补短。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2020年12月,原市海事局以元旦节慰问退休职工名义用行政经费给在职职工发放人均398元的购物券;2020年12月,原市运管处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应由工会经费列支的职工文体活动费用且每人发放纪念品费用超过规定标准;2020年,市公路管理局在行政经费中列支临聘人员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慰问品费;2020年下半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市运管处以党建活动名义给干部职工普发电影票10张;2020年12月,局机关以值班名义给干部职工普发四件套和被芯;局机关长期高价租用1台打印机,2020年3月17日—12月10日租赁费达8215.8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期高价租用7台空调,每台空调年租金高达40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已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使用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将聘用人员纳入工会会员管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1年8月5日对违规发放的电影票予以清退,120人退回费用27600元。2021年 5月19日停止租用7台空调;二是局机关租用的打印机已暂停租赁协议,预按照招标程序以购买服务形式保证基本办公所需;三是原市海事局已对违规发放的购物券予以清退,实发15人,因其中1人已辞职无法追回,本次实际清退14人,退回费用5572元;四是原市运管处对超标准发放的纪念品金额予以清退,共清退12人,退回费用660元;针对以党建活动名义给干部职工普发电影票问题,原市运管处对所发电影票进行了清退,退回费用300元。同时,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并组织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对财经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
9.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年终突击花钱。如,2020年12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预付2021年中国移动网络费用21600元;部分接待未附清单,部分会议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部分差旅费报销未附会议通知;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合同无双方负责人签字、无签订时间,验收单无经办人签字”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将预付2021年中国移动网络费用冲减2021年网络费用预算。将《遂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转发各科室、大队,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财经制度,严肃认真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和接待费用,并责成财务人员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每个细项内容,坚决杜绝马虎工作作风。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群众立场树得不够牢固,在统筹推动交通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服务提质增效、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上仍需精准发力的问题
10.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攻坚破难的办法不多。如,因受土地、资金等要素制约,涪江复航、遂宁经开区凤台高架桥、农村公路网建设、涪江六桥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并召开联席会2次,积极对接省厅,协调、调研重点水运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协调市财政局指导遂宁建工有限公司开展专项债券评审事宜。协调船山区提供3.5平方公里临港产业园规划红线、加快推进进港道路征地拆迁工作。对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加快推进进港道路用地保证程序,已确保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中将项目土地性质调整为非基本农田,按程序纳入工程范围;二是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两项改革后出现的新需求,按照“基础设施建设不削弱、基本公共服务不降低”的要求,在全市实施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乡村运输“金通工程”三项工程,切实解决撤并建制村与村委会直连道路不畅、既有道路不足以支撑农村产业和旅游发展问题,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2021年全市将实施撤并建制村与新村委会直连道路新改建工程72条154.5公里,实施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8个87.9公里,截至9月25日,全市已完成撤并建制村与新村委会直连道路新改建工程33条111.7公里,分别占年度目标任务的45.8%和72.3%;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工程累计完成6个55.95公里,分别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2.5%和63.65%。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完成;第二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1年12月完成。
11.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行业监管存在弱项。交通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交通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成效不够显著;‘打击非法营运’‘治理超限超载’不够彻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未完全落地落实。如,2020年遂宁经开区G247线养护工程在春节前后出现上访讨薪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四川瑞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收取管理费、挂靠费非法出借工程资质给他人一案进行调查处理,给予当事人四川瑞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分包合同金额2199.3305万元5‰的罚款(109967元)的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执行到位;二是开展全市交通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统计上报工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力度,印制口袋书500册,发放至全市各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严格把关,所有申请退还保证金的项目均在局官网进行了公示,确保了保证金的兜底作用;三是成立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执法大队,强化对非法营运整治,共查获非法营运737起,执行罚款579.2939万元,移交法院强制执行89件,办理行政复议4件,召开听证会25次,建立超限治理联动联勤机制,查处货车违法行为172起,执行罚款78.7万元,查处百吨王21辆。卸载车辆1046台次,货物5688.59吨。四是持续开展“五防”综合督查。加强重大节假日执法检查力度,共出动122个工作组、604人次,检查生产单位97个(次)、客车629台次、货车601台次、船艇35艘。发现问题3个,现场整改3个;发现并处罚违法违规行为4起。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针对巡察“回头看”反馈“解决群众关切仍有温差。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农村公路规划建设需要加快推进,乡村客运“金通工程”尚需深入研究,农村公路波形护栏、标志标牌等生命防护设施设置仍待加强。市城区内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车随意上下客、违规经营行为仍未根治,公交首末站场基础设施推进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解决撤并建制村与新村委会之间缺乏直连道路、绕行严重的问题,我局计划““十四五””时期实施422条新采集入库撤并建制村与新村委会之间直连道路建设工程,并分别对早期建成的技术标准低、通行能力弱路段,实施窄路加宽、农村公路改善等工程,进一步提高公路通行服务水平。2021年我市部省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计划完成投资12.5亿元,计划完成农村公路建设510公里。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0.92亿元(渡改桥完成投资4.09亿元),完成农村公路建设518公里(红江渡改桥、田家渡渡改桥已完工);二是建成乡镇快递物流运营中心3个,“金通·邮快驿站”7个,开通“班线快递”合作试点线路10余条;“金通工程”四统一已经完成,射洪市、安居区、蓬溪县“金通工程”样板县创建方案已报省厅,并已纳入创建名单;三是持续开展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违规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出租车违规行为88起执行罚款2.41万元。查处网约车违规行为113起,执行罚款3.89万元。查处道路客运违规经营行为8起,执行罚款1.3万元。
整改进度: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一项、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此次巡察“回头看”,市委第一巡察组未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局党组将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抓常抓长、抓实抓细为基本准则,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建章立制、明确期限,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尤其是要继续以问题为导向,以巡察“回头看”为动力,持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不断地把从严管党治党引向深入,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更加坚定自觉地树牢“四个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统领党的各项建设,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当好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二)更加坚决有力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牢记“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切实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强化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更加坚韧不拔地狠抓作风建设。以“问题大排查、作风大整治、工作大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整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继续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把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与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正风肃纪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夯实工作举措,切实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5-2332819,电子邮箱350154974@qq.com。
中共遂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