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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8-01 15: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交函〔202247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6号建议复函

 

杨世燕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关于启动涪江航道过军坝作业区建设的建议》(第96号建议收悉。感谢我市交通运输和港口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出的有关建议和问题答复如下

一、涪江航道等级情况。根据《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1-2050年)》和《四川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涪江吴家街~桐麻浩段航道目前已列入国家高等级航道,规划等级为级。

二、遂宁港总体规划情况。根据2015年经遂宁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遂宁港总体规划,过军坝作业区规划布置1个海事工作船泊位、3个普通件杂泊位、1个化工泊位(普通化工),通过能力为120t/年。码头占用岸线约600m,平台高程271.50m,陆域纵深约550m,陆域面积370120㎡,后方布置件杂堆场和件杂仓库,停车场、综合楼、生产生活辅助建筑物布于陆域后方,同时布置临港工业及物流园区。

三、涪江复航项目推进情况。目前,我市涪江复航(一期)项目包含遂宁港大沙坝作业区(一期)工程和涪江三星船闸两个工程。大沙坝作业区已完成项目立项、初步设计、进港道路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正在开展环评、林地报告编制工作。涪江三星船闸调整建设规模为三级并新增鱼道设计内容,目前已完成工可报告初稿编制工作。两项工程因存在占用基本农田、招商引资难度大、项目资金不足等问题推进较慢。目前,我市将适当调整项目建设时序,与下游重庆各级枢纽按照建设标准协调、建设时序同步原则推动涪江复航建设工作。

四、过军坝作业区建设。根据《港口法》《航道法》等法律法规,通航建筑物和航道工程的建设和养护为公益性项目建设,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原则上需国务院和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港口建设具有投资金额大、回收周期长、效益回报慢等特点通常政府出资国有控股企业投资建设, 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差,因此全市港口和航道建设项目需统筹推进。同时,过军坝作业区的建设需蓬溪县人民政府适时开展前期工作论证,研究项目的实施必要性和建设时序。

希望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如对答复不满意或有更好的建议,请与我单位联系。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2729

 

联系人:李宇祥          联系电话:19882566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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