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行政审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按照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减免工作相关部署要求,推进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等一批政务服务事项营业执照材料减免工作落实落地,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涉及政务事项
为切实提升办事效率,方便办事企业群众,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电子营业执照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领域的共享应用,审批系统中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已实现直接调用市场监管总局营业执照字段数据,实现办理事项中营业执照材料减免。日前,交通运输厅已统一制定减免材料勾选目录,共涉及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客运站经营许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道路运输企业分公司备案9项政务服务事项。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快速掌握营业执照减免材料应用方式和便利化应用场景,尽快熟悉涉及减免事项。通过办事窗口、咨询电话、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主动向申请人宣传采用减免材料模式办理业务,多方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企业群众对营业执照材料减免工作的知晓度,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进营业执照减免材料的合力。同时,注重加强与我局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对在推动营业执照减免材料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向局行政审批科反馈。
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