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开展2024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交质监函〔2025〕3号)要求,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的对参评企业和人员进行了市级复评,现将市级复评结果予以公示。请有异议的单位于2025年4月10日前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质安科反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1518255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