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抓好当前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省内近期接连发生火灾事故和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失联,教训极为深刻。当前正值“七下八上” 防汛关键期、暑假旅游高峰期、年度经济发力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始终把落实安全责任、抓好安全工作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前提。 《通知》明确,各市(州)、县(市、区)要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推动,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触底见效。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安全工作。省安委会派出的21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延长工作时间一个月,督促各市(州)、县(市、区)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要动真碰硬,全面加强排查整治执法执纪。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突出风险隐患检查,重点围绕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开展安全检查评估,查找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安全隐患,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灾害多发频发势头。要严格监督执纪,对排查整改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整改进度缓慢的,给予严肃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因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通知》强调,要聚焦末端,不断夯实安全工作基层基础。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属地、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形成从基层靠前“发现”到部门上前“管理” 的安全治理链条。对基层干部群众、一线操作人员、消防值班人员全覆盖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避险训练演练,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从业人员和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川印发紧急通知: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抓好当前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