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交通运输局
紧急通知!汛期在役公路交通管控务必做到这几点→



为确保全省在役公路整体安全平稳有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等三个部门,切实做好汛期预警期间在役公路管控,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预警传递

各县级防汛指挥部、地灾指挥部联合值守专班要动态收集本辖区暴雨、山洪、地灾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公安交警、路政执法、公路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营运公司传递。各单位收到蓝色以上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向上级单位报告。公安、交通部门应及时将掌握的本领域行业涉及洪涝地质险情灾害报告同级防汛防地灾指挥部。

二、加强指挥调度

各县级防汛指挥部、地灾指挥部联合值守专班、公安交警、交通执法、公路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等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分析研判,接到暴雨、山洪、地灾预警后,要迅速采取应急响应措施,领导要带班值守,强化指挥调度;交通部门要储备一定的工程机械等装备物料,抢早抢小,及时处置突发险情和灾害事故,确保人员到位、装备到位、措施到位。

三、强化分级管控

高速公路方面:遇暴雨、山洪、地灾红色预警时,要立即进行远端分流管控,关闭受影响的路段相关收费站,要在相关分流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路障,安排专人值守,加强交通组织,避免交通拥堵,要适时对封闭路段进行巡查劝返,确保无社会车辆滞留;暴雨、山洪、地灾橙色预警时,“一路三方”和属地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会商研判,经研判评估不能确保通行安全的路段要参照红色预警进行管控,其它路段要强化巡查和监测,动态研判运行风险;暴雨、山洪、地灾黄色预警时,要重点关注水毁、塌方、泥石流、滑坡、崩塌、落石等高风险路段,必要时可采取相应交通管控措施。

普通公路方面:国省县道及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上(不含60)的路段,遇暴雨、山洪、地灾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应分类采取交通管控措施。若涉及路段为单一通道或绕行路线较长,属地地方政府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研判评估,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执法部门要采取预警提示、限流限速、限制车型等交通管控措施;其他类型路段遇暴雨、山洪、地灾橙色及以上预警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预警提示、分流限流等交通管控措施。农村道路遇暴雨、山洪、地灾橙色及以上预警时,要在属地政府统一指挥领导下,因地制宜采取预警提示、限流限行、分流管控等交通管控措施。

四、加强信息发布

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前,要第一时间通过公路沿线各类信息发布设施、各类媒体、导航地图等发布管制措施、绕行路线、安全提示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

五、督促工作落实

暴雨、山洪、地灾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省级和市州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采取线上调度、随机抽查等方式,督导基层一线做好工作落实,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点地区开展现场督导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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