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遂宁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遂宁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相关规定要求和市数据局关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审查结果,经研究,原则同意遂宁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遂宁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项目业主: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地址:遂宁市中心城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一)开展风险评估。依据《四川省燃气管网及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导则(试行)》等文件,对市中心城区燃气、排水等基础设施开展系统评估,为平台搭建提供数据支撑。(二)搭建平台架构。遵循利旧原则,复用城市大脑相关支撑能力,构建“1+1+7”体系,涵盖1个基础底座、1张综合应用网及排水防涝、施工监管、供水安全、燃气安全、桥梁安全、智能亮化、综合管廊等7大专项治理场景。(三)完善感知体系。结合风险评估与平台场景需求,升级老旧感知设备,并在排水、桥梁等重点领域新增物联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91.1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七、项目赋码: 2508-510900-04-04-757047。
八、建设工期:6个月。
九、节能及环境保护:请严格落实节能技术措施、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保“三同时”。
十、项目负责人:钟灵知 联系电话:13982567119。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希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建设内容进行初步设计并提出合理概算,严格施工安全和过程管控,严格执行经审查或专家论证通过的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施工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关于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22〕5号)要求,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开展监管工作。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遂宁市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 (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其他方式 | |||
勘 察 | 2191.13 | |||||||
设 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监 理 | √ | √ | √ | |||||
设 备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单项采购,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 4.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执行。 5.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5年8月28日 |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科。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中心窗口 2025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