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7月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为64%,完成率达116.4%。城市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达到了219.6元,完成率达95.5%;农村低保对象累计人均补助达到了112.7元,完成率达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