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职能简介
1986年,市质检所经遂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2015年6月,根据遂宁市编委批复(遂编发〔2015〕42号文件),设立质检所,为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所内设机构为综合办公室、质量技术部、技术委员会、业务部、检验部和门检中心。职能职责是负责食品及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工作和开展产品质量检测相关技术服务。
(二)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与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配合好各部门的工作部署,不断规范抽检行为,按时完成各级监督抽查任务,保质、保量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并按时报送检验结果统计表和质量分析报告;同时积极做好产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认真开展好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二是持续做好省级中心运行管理。严格按照省局关于省级中心的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切实加强实验室管理,夯实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研能力;充分发挥其作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开展监督检验、风险监测、产品质量调查、委托检测等技术服务,以科学准确、客观公正的检测数据,为市场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保障,为企业提供全过程检测技术服务。
三是继续加大主动服务企业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检测机构作为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的作用,利用现有检测能力和闲置检测资源服务地方产业发展。为企业提供原材料和产品的质量检测服务,把好产品出厂质量关;为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标准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面向企业提供实验室仪器设备、技术等检测资源,免费为企业培训检验技术人才,促进检测资源高效利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286.7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3.57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检验检测专用设备预算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收入预算28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支出预算28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94万元,占88.91%;项目支出31.81万元,占11.0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286.7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落实中省会议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75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收支总预算286.75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工资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25万元,占81.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6万元,占7.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2万元,占3.84%;住房保障支出21.32万元,占7.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54.94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31.8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赋予的监督抽查、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等专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4.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6.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77.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都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事业单位在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接待活动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及技术服务等业务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10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1.73万元,差旅费10.37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0.9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降低运行成本,压减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21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 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