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号:“遂宁市中心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一期)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1号
(总第107号)
遂宁市中心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一期)
跟踪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遂宁市审计局对遂宁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代建中心)组织实施的遂宁市中心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一期)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和设计概算经市发改委批复,计划总投资3.41亿元(其中:建安投资2.75亿元)。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由市代建中心代建。2019年8月8日开工,2020年6月24日竣工验收合格,现已投入使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存在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够到位、合同管理和设计变更管理不够规范、工程进度款核拨有误及错记会计科目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目前市代建中心正在积极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