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2月,全市中央安排直达资金实现支出共计57.58亿元,其中:市本级实现支出12.16亿元,县级实现支出45.42亿元;从支出方向看,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9.26亿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37.8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0.13亿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