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6号
(总第82号)
关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自2017年12月20日至2018年3月1日,对遂宁市经济技术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安居工程实施保障情况
2017年,经开区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800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570户。
(二)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遂宁市下达经开区城镇安居工程开工任务800套,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30户,其中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10户。审计核查表明,实际完成开工任务800套(其中:货币化安置560套、新建城市棚户区改造24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7户,其中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1户。
(三)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7年,经开区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安居工程资金5322.79万元,其中:中、省财政补助安排1491.51万元,市级财政补助安排908.30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22.9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2400万元;当年支出9069.80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支出9063.73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6.07万元;年末累计结存2534.47万元。
2017年,经开区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等通过银行贷款的社会融资方式筹集安居工程资金226100万元。至2017年底,经开区安居工程项目银行贷款和社会融资余额54300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建设基金2000万元闲置未用1年以上。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专项资金1733.02万元闲置未用1年以上。
(三)4户不符合条件人群申请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审计提出上述问题后,经开区管委会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对闲置的2000万元已进行整改,闲置的专项资金1733.02万元按进度拨付,4户依规定取消分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