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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1年民生实事和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的解读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5-13 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20年市教育体育局全面落实民生工程任务8项,拨付资金1.89亿,资助学生11.71万人,惠及群众109万人;有力有序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3项(其中配合市城管执法局整治事项1项),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和收费行为,加强广场舞活动的规范管理,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市公办在园幼儿比例提高到44.9%,较2019年增加13.5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比例提高到85.4%,超5.4个百分点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有效解决市城区“入园难”问题。

一、关于减免1.01万名幼儿保教费的民生实事

资助对象:1.01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通知》(川财教〔2011224号)文件规定,幼儿资助1000/

资助要求:一是幼儿园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评定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上榜公示,公开透明。二是在确保孤儿、残疾儿童入园资助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子女。
    资助进度:下达资金1003万元,该项目分两季拨付资金,春季拨付在五月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资助资金发放监管平台进行发放。

二、 关于4.3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的民生实事  

资助对象:4.3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19111号)文件规定,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1000/年、初中(特教)1250/年;非寄宿生小学500/年、初中(特教)625/年。 

资助要求:一是学校对学生自愿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书的内容进行核实,并公示资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受助学生填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登记表》。二是建立受助学生档案,最后将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做到“应助尽助,应免尽免”。
    资助进度:下达资金3895万元,该项目分两季拨付资金,春季拨付在五月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资助资金发放监管平台进行发放。

三、关于3.67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的民生实事

资助对象:大英和蓬溪2个试点3.67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19111号)文件规定,补助标准4/•天。

助要求:一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做好学生实名制和学籍系统对接和信息公示工作;二是为确保食堂食品采购环节的安全性和高质量,每月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及学生的监督;三是该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了集中支付、专款专用。

资助进度:任务目标人数3.67万名,目前已覆盖学生4万名,下达资金3103万元,拨付资金740万元,目标人数完成率109%,资金拨付率27%

四、关于1.2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的民生实事

资助对象:1.2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厅《关于实施免除我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川财教〔2010〕300号)文件规定,高中助学金平均补助2000/年。

资助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高中生助学金发放管理体系,二是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申请、审批程序,严格国家发放高中助学金政策和台账的统计管理,确保高中助学金及时准确无误的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

资助进度:任务目标人数1.24万名,下达资金2281万元,该项目分两季拨付资金,春季拨付在五月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资助资金发放监管平台进行发放。

    五、关于“实现7个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或低收费开放”的民生实事

补助对象:7个大型体育场馆。

补助标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联合制发《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体经字〔2014〕34号) 和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体育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执行。

补助要求:一是将此项工作纳入体育发展总体规划,保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收到成效。二是根据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切实督促落实地方匹配资金按时到位,支持其日常运行和维修维护等。同时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公共体育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对大型体育场馆进行捐赠和投入,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三是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加强开放服务的规范化建设和绩效考核评价,使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开放水平。

资助进度:任务目标数7个,目前已全部完成,下达资金731万元,发放资助资金386万元,资金拨付率49%。

2021年,我市大、中小型体育场馆免低开放服务目标130万人次。我局将从科学有序开放、加强疫情防控、加强场馆管理和做好应急处置等四个方面指导全市体育场馆继续实施疫情防控、稳步做好开放相关工作。截至4月底,我市免低开放服务累计已达50.69万人次。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六、整治“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资质不明,过度宣传,增加学生负担,且不利于教育发展”问题详细解读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同时,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资质不明、过度宣传、强化应试等问题,增加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学生身心成长规律。

2019年,我局联合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遂宁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对办学场地、设施设备、管理机构、师资队伍、培训项目等方面明晰了要求。近三年,全市教体部门会同市场监督、民政、公安等单位开展整治行动,累计取缔了93家机构,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我市有校外培训机构328家,其中学科培训类180家(占55%)、艺体培训类148家(占45%)。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好国、省安排部署和市领导相关批示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结合全市教体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校外减负、规范发展”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明确“严审批,强监管,破难题,促规范”要求,按季度细化整治任务,依清单明确整治重点,全力开展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突出“五个重点”,打好校外减负组合拳。通过“凝聚一个共识、把好一道关口、健全一项制度、用好一个平台、整治一批机构”,会同市场监管、民政、公安、行政审批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坚决打击和取缔违规违法校外培训机构。二是强化“五项机制”,筑牢规范管理防火墙。强化“联动机制、监管机制、保障机制、宣传机制、发展机制”,确保整治工作行动不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适时更新公布“黑白名单”。

目前,各县(市、区)、园区正组织属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下步将进入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阶段。通过年度专项整治,不断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推动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工作机制,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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