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工作情况
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参选项目公布以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针对群众意见突出、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及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着力提高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赓即安排部署,高位统筹推进,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针对2021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参选项目反映问题,市公安局不等不靠,分别制发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专项整治方案,迅速拉开整治序幕。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谢德生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整治工作部署会,交警支队先后6次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将整治工作纳入市局“督考推”考核。
(二)强化路面管控,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整治工作推进到位。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问题,实行高峰期劝导纠正,平峰期设卡整治,运用集成指挥平台实现扁平化指挥。针对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等交通乱象,合理调整勤务,集中设置20个固定整治点和10个巡逻整治组,深入辖区重点场所、路口路段、企业单位开展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7415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9343起,新建城区不礼让电警抓拍点位2处,拆除遮阳伞2.3万余个,路面抽检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拆除率达98%以上。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社会参与,确保整治氛围营造到位。市文明办、交警支队联合制发《整治通告》《一封信》和《倡议书》50余万份,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发布,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交管12123、气象局短信平台等,发布提示短信40余万条。与电视台联合制作专题节目7期,在遂宁传媒集团视频号和抖音账号开辟专栏,曝光典型案例36起。联合遂宁新闻网开展直播活动5次,向媒体提供新闻稿件30余篇。
二、下步工作计划
近期,市公安局印发了《2021年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作了详细部署。
(一)整治时间:从今年4月上旬至11月底结束。
(二)整治区域及重点
整治区域:包括市、县(区)建成区道路,重点整治市城区(含船山区、遂宁经开区、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的建成区)范围。
整治重点是电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非法加装遮阳伞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是完善交通设施设备。全面排查涉及机动车礼让斑马线和电动车通行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清理标志标线缺失、不清晰和人行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不科学、配时过短以及人行横道过多、过密影响通行等问题,在城区主干道探索建设请求式人行信号灯,合理分配通行权,减少人车冲突。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强化警媒联动,发挥阵地优势,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宣传整治工作,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先“主”后“次”,逐步拓展,梯次推进,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加快科技力量建设与运用,提升管控覆盖面和有效率。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强化工作联动,努力形成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我们倡议,广大交通参与者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平安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