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表彰为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
严格执法监管 守护绿水青山
7月,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月排名第9位;9月,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月排名第8位;10月,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月排名第3位;11月,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月排名第10位。7月以来,遂宁空气质量已4次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月排名的前10位。其中10月高居第3位,为历年来的最好成绩。
遂宁生态环境质量纪录不断被刷新的背后就有遂宁生态环境执法人努力奔波、敢于亮剑的身影。2020年12月,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四川省环保工作先进集体。
A
筑牢防线
区域环境改善服务能力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仔细研究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到实际业务工作中。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思考、主动谋划,在加强环境监管工作上积极探索与实践,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效率。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先后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消耗臭氧层物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臭氧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污染防治攻坚、危险废物、遂潼联合、郪江流域涉水企业检查等专项行动,坚决纠正违法排污现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护法守法常态化,有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力筑牢“天蓝、地绿、水清”的绿色防线。
截至2020年12月30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347天,已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291天)56天,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6.1%;PM10平均浓度为47.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7%。各项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实现了遂宁空气质量连续七年改善。
全市地表水质量稳定好转,4个国、省考核断面年均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市城区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定可控,管理危险废物规范有效,全部得到安全处置。放射源安全受控,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B
敢于亮剑
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质量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监管不断趋严,执法力度不断加码,追责问责力度不断加大。
新形势下省委、省政府也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出:要加强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监管执法。
近年来,遂宁也一直坚定不移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
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指示精神,环保执法责无旁贷。近年来,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真抓严管、持续施压、动真碰硬、敢于亮剑。
2020年11月12日,省环保督察组向遂宁市移交问题线索,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开展调查,检查发现遂宁经开区某企业东南角雨水管网检查井中水质异常。经采样、检测后确定,水样内的铜浓度、化学需氧量浓度、氨氮浓度超标。经过调查得知,该企业的生产废水收集管因厂区建设施工被挖断后,仅用水泥对其进行了简易封堵导致泄漏,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经雨水管网直排。11月17日,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后,向市生态环境局案审委员会建议对该公司处罚款62.65万元,同时将涉嫌环境犯罪问题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环境保护不仅敢于亮剑,更让利剑常悬。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围绕增强执法本领和建设规范执法,通过组织业务培训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县(市、区)交叉执法检查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环境执法水平、强化了环境执法力量、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据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奠先明介绍,2020年,全市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53份,处罚款625.695万元,实施限产停产1件、移送拘留3件、涉嫌犯罪移交公安2件。
C
携手共进
推动遂潼生态环境保护动力足
2020年1月3日,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专题部署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为遂潼两地的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3月10日,遂潼两地签署《推进遂宁潼南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其中就包含了“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发展协议”,为遂宁两地携手共护碧水蓝天指明了方向。
作为遂潼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的践行者,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配合唱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主旋律。2020年9月,由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潼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探索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这次行动打破了区域限制,搭建起了两地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交流平台,进一步加强遂潼两地生态环境共建共保,推动遂宁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联动“支撑”和相向融合发展“门户”。
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也在不断努力。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按照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严格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定期公布超标排放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将企事业单位全面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名单,督促其按期持证排污;推动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还创新地把党建工作和环境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党员同志主动上门,走进企业贴近企业,为企业服务,建立起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现了精准、高质为企业服务的目的。真正实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企业得实惠。
同时,指导企业规范环境污染治理管理,提升企业环境管理能力。成立党员服务队对存在环境问题企业开展走访指导,现场查看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把脉问诊,对症下药,提出整改意见,帮助企业解决环境管理问题。累计通过电话指导、网络反馈、现场帮扶等方式对富禹污水处理厂、川能能源有限公司、舍得酒业等70余家企业开展服务15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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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于奉献
中省各类生态环保督察作风硬
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守护着同一片土地,大自然的命运和我们息息相关,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守护全国的碧水蓝天环保执法人责无旁贷。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派员参与京津冀、汾渭平原及周边地区大气强化监督、四川省成都平原大气强化监督等专项行动。在行动期间,严守工作纪律,坚持“五不”原则;不干预被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不向被督察地区、单位提出与督察工作无关的要求,不隐瞒、歪曲、捏造事实,不违反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的处置规范和程序,不私自留存涉及督察工作秘密的资料,督察进驻期间,严格遵守回避制度。
2018年1月15日,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涂笨在成都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中表现突出,被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通报表扬;2019年1月8日,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薛居国因在参加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行动中表现优异,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2020年1月15日,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涂笨在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秋冬季暗查工作中甘于奉献、积极进取、事迹突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对其予以通报表扬;2020年9月15日,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龙帅在2020年蓝天保卫战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获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通报表扬。
一个人的发展,离不开他所在的集体的培养。只有优秀的集体,才能成就、甚至是批量地成就优秀的个人。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就在培养一个个优秀个人的过程中让自己更加优秀。(全媒体记者 田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