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2015〕169号 签发人:吴炳麟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高金公司噪音污染
及搬迁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省环境保护厅:
接到群众反映“位于遂宁市射洪县泰和镇富强南路城南虹桥高金杀猪场噪音扰民,在屠宰过程中噪声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12369环保举报热线记录单》(编号:510000151001615)的信访件后,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会同射洪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信访人李先生,家住射洪县高金食品公司附近小区,电话17056017923。
二、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接该信访件后,射洪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与信访人取得了联系,信访人反映高金公司屠宰场噪音扰民,要求高金公司进行搬迁。
三、养殖场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杀猪场为射洪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公司),该公司位于射洪县太和镇富强路548号, 2000年9月正式投产,主要从事生猪定点屠宰业务,后因市场原因于2007年停业。2010年高金公司被射洪县虹桥建筑公司收购,于同年10月恢复营业,并于2013年3月20日由遂宁市人民政府颁发了生猪定点A类屠宰证。
四、处理情况
2015年我局共收到高金公司屠宰场噪音扰民及搬迁投诉件共10件,主要集中在10月和11月。针对近期高金公司噪音投诉及要求搬迁等问题,我局采取了约见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其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要求定期提供噪音监测报告,向行业主管部门县畜牧局反映老百姓的诉求等措施。10月29日,我局和射洪县环保局、县畜牧局到现场进行了踏勘,并与怡兴花园小区代表和附近小区居民进行了交流并收集了相关意见。为根本解决高金公司噪音污染问题,县畜牧局向县人民政府请示对高金公司进行搬迁。
五、下步工作安排
2015年11月3日,射洪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到现场将初步处理结果告知周边群众,老百姓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督促射洪县环保局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执法人员:薛居国 执法证号:川T130014
执法人员:谢 洋 执法证号:川T02200039
杜 龙 执法证号:川T02200049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