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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 优抚安置经费(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0-22 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船山区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

根据市财政预算,经市政府批准,现下达 2020年市级财政优抚安置经费(第二批)如数(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发放市本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十四五”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相关辅助工作等。请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拨付相关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二、请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该项补助资金,请按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支出分别列入相关科目(详见附件)。

 

附件:2020年市级财政优抚安置经费(第二批)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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