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城管函〔2023〕34号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301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蒋勋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出的第83018号《关于在我市建立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的建议》,由我局牵头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2020年以来,我市先后出台关于住宅小区治理的一系列工作通知和方案,包括市委市政府《遂宁市“自管小区”“三无小区”治理实施方案》、市安委《整治小区消防通道长期被违规占用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城管办《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打造“五心”红色物业全面提升城镇居民小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小区环境秩序管理的通知》等,明确了住建、公安、城管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在住宅小区清扫保洁、绿化管理、照明设施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空间秩序管理、住宅装饰装修、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等方面的职能职责和执法权限。
(二)理清职责,编制清单。2020年开始,我市有行政执法权限的相关部门开展权责清单定期修订工作,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作为依据,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准确界定权责事项类型,逐条逐项核对每项清单的权力名称、设定依据,确保清单事项于法有据。我局先后于2021年5月公布了《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2020年本)》、2023年1月公布了《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2022年本)》,并在2021年1月对涉及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燃气等执法事项进行执法事权调整并公布。我局在梳理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按照合法、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编制包容审慎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首错不罚事项“四张清单”,明确清单具体标准,全面向社会公示并动态调整,根据违法行为不同情节、性质、危害程度、整改情况、立功表现等分门别类全面落实清单要求,灵活运用“四张清单”内容,督促违法相对人主动整改问题。
(三)落实责任,加强执法。我局督促各辖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从设施投入、管理运作、履职尽责等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工作台账,各辖区根据问题类型分类制定整治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于住宅小区存在的管理和执法问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监督管理,执法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违法行为投诉处理制度,依法处理住宅小区内的违规违法行为。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入开展执法宣传“五进”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执法人员、物业管理人等作用,采取法规宣讲、发放资料、现场问答等方式,广泛宣传各职能部门在住宅小区的执法清单事项和权限,执法部门加大“谁执法、谁普法”的宣传引导力度,以执法典型案件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小区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认识违法违规的危害后果,积极争取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形成社会共识,努力营造住宅小区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主动履行住宅小区行业监管和执法职责,坚持综合施策,与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形成工作合力,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坚持分类施策、综合治理,采用宣传动员、引导自律、督促规范、加强监管、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各种措施,建立统筹协调、各司其职、联动施治的整治工作机制,最大程度解决住宅小区内违章搭建、毁绿占绿、任意弃置垃圾、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违规安装建筑防护栏(网)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改善和提升小区居住品质,保障小区业主合法权益。由于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在改革后将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主体继续深入推进此项工作。
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王浩男 联系电话:231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