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6号)精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359.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二是用于开展全省“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三是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8号)文件实施,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0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公告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