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5号:“遂宁市统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15号
(总第120号)
关于遂宁市统计局
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遂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遂宁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统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现将核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
市统计局未将2019年结转结余35.29万元编入2020年部门预算。
(二)项目支出用于开支基本支出
市统计局2020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办公费等基本支出55.44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压减未达到规定比例
市统计局2020年预算报表和决算报表反映,市统计局2020年“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16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费用的年初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决算支出数比2019年减少,但均未达到压减10%的总体要求。
(四)财务报销资料不完整
市统计局2020年支付某广告公司印刷费0.63万元,只附有电汇凭证,未见财务报销其他相关资料。
二、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规定出具了审计整改函,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市统计局已对审计整改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遂宁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