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建发〔2022〕126号
关于印发《遂宁市“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遂宁市“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规划》已经市政府八届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10日
遂宁市“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规划
2022年8月
“十四五”期间是遂宁全方位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奋力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快构建区域布局协调、城乡发展融合、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幸福的发展新格局的关键五年。加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是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遂宁建设的重大任务。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规划》《中共遂宁市委关于制定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统筹我市“十四五”期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打造“生态公园名城”、“养心文旅名城”,建设“西部水都”,推动构筑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特编制本规划。规划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立足遂宁市情实际,紧紧围绕实现全市人居环境改善的奋斗目标,对“十四五”期间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作出了具体部署。
本规划是“十四五”时期遂宁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人居环境是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十四五”期间,遂宁市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提高人居环境建设水平,推动城乡人居环境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为安全、更可持续。
“十三五”期间,我市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打造遂宁样板,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优秀市,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走出一条西部欠发达城市的绿色发展之路。以长江大保护为核心,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首要位置,全面加强污染治理、环保监管和生态建设,人居环境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跃上新台阶。
2015年4月,我市在竞争性评审中被遴选为第一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摸索出了一套西部欠发达地区“少花钱,多办事”的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和做法,为在全省全国乃至全球更大范围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蓝图和样本,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大幅提升。2017年11月,我市成功获取“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在市委、市政府统筹安排下,全市积极行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的理念,不断深化和升华文明城市内涵,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水平稳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全市围绕基础设施支撑能力的建设,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和结构,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投入,加快了全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其中,中心城区共实施镇江寺片区“城市双修”及海绵化综合改造工程,中心城区环境整治及亮化工程,渠河路北延段工程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91个,累计完成投资213.5亿元。
“十三五”期间,全市逐步提高建成区路网密度和道路通达性,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7.6公里/平方公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10%以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4%,燃气普及率达到97.6%。新建公厕147座,改建公厕417座,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1500吨/日。建成地下综合管廊17.95公里。
“十三五”期间,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明月河、米家河实现长治久清。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稳步推进,城南第二污水厂提标扩能等骨干项目落成投产,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取得初步成效,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推进,遂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射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产,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机构,军队单位及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实现覆盖率达到80%以上,并成为全省垃圾分类试点城市。
“十三五”期间,大力开展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打造“一江七河九湖泊”“两山四岛八湿地”的城市生态体系,建成城市水域面积达到30余平方公里,建成12座城市公园,初步形成环山、环湖、环岛、环城绿道体系。城市绿地布局日趋均衡,空间结构日趋完善,百姓身边的公园绿地不断增加,绿道建设持续增长,更好发挥了城市园林绿化的生态、游憩、景观、文化、安全综合功能。全市累计建成城市绿道约460公里,公园绿地面积累计超过1660公顷;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13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6.15%,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1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99%。
“十三五”期间,生态宜居村镇建设加速推进,建成“花园小城镇”5个,“生态小城镇”15个,城镇环境更加宜人。百镇建设行动深化拓展,24个省试点镇大力实施“9+N”设施建设,拦江镇等6个建制镇成功创建国、省特色小城镇。城镇生态宜居建设持续推进,也辐射带动了乡村环境改善。
“十三五”期间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共计实施棚户区改造64284套,惠及居民约19万人,总投资约257亿元;筹集政府投资公租房1.95万套,在保1.92万户,向1.22万户困难家庭发放了租赁补贴约0.21亿元,将0.73万农民工等新市民纳入了保障范围。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城镇常住人口家庭享受了住房保障。对共有产权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进行探索,并将我市人才安居工程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市本级已筹集高层次人才公寓173套,正实施配建筹集144套,有效提升了全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水平。此外,农村危房改造成效显著,2016-2019年实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38694户,惠及22743户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验在2019年度全省村镇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2018—2020年,四川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遂宁市(包括市级和县区)“新村建设扶贫专项”连续三年获得满分,其中,2019年为全省唯一一个获满分的市(州)。
城乡融合发展水平待提升。中心城区与区县、镇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建水平上相差较大,小城镇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薄弱,人口空心化与产业空心化同时并存,难以吸纳乡村人口实现就近就地城镇化。城乡建设短板需进一步补足,城市管网破损较为严重,污水厂进水浓度偏低,城市内涝现象还未彻底消除。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相对滞后,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理念总体滞后,管理方式仍有待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短板较突出。小城镇建设动力不足,农村基础设施供给质量较差,适老适幼建设滞后,乡村建设整体较为粗放,农房设计水平和建造质量不高。
“十四五”时期是从第一个百年目标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重要转折期,是人口结构和需求阶段变化的集中凸显期,是转变方式、转换动力的爬坡过坎期,高质量发展是必然要求。我市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更高的生活品质、更优美的生活环境、更完善的设施服务充满期待。
“十四五”期间,应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新时期城市发展新形势与新要求,系统谋划城乡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的关键保障,对于防范安全风险、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这一历史背景下,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领域需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地将扩大内需与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将补短板、促转型与拉动有效投资、创造新兴消费领域相结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十四五”时期,应围绕“建设联动成渝的重要门户枢纽和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全方位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方位对接成都都市圈、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筑“三城”兴“三都”,大力实施“六大对标竞进行动”,加速升腾“成渝之星”。因此,人居环境建设应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积极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生态格局、城市格局,从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与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应统筹系统与局部、存量与增量、建设与管理,为建设好“成渝之星”提供有力支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立足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增效益,构建生态自然协调、空间环境优良、社会环境和谐的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推进城乡绿色低碳建设方式转型,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助推升腾“成渝之星”。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把为民惠民作为人居环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承“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增加市民群众绿色福利。坚持环境优先原则,坚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
坚持绿色发展、源头防控。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努力探索出一条西部欠发达地区破解资源环境紧约束的绿色发展之路。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从源头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和可持续的全面发展。
坚持统筹建设,补齐短板。切实加强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指导作用,加快补齐人居环境建设短板,不断增强承载能力和宜居性。建设美丽乡镇,切实缩小城乡差距。
坚持社会共治、合力推进。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人居环境决策、治理和监督。倡导知行合一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合力推进的长效机制和工作格局。
“十四五”时期,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围绕人居环境体系化、品质化、绿色化、智慧化和制度化发展,推出一批重大行动和改革举措,打造“生态公园名城”、“养心文旅名城”,建设“西部水都”。到2025年,城市建设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运行效率和防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到2035年,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全面建成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设施保障体系与政策保障体系,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人与人、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表2-1 城镇指标体系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现状 | 2025年全市总体目标 | 2025年分区县指标 | 指标 性质 | 适用 范围 | 指标释义/备注 |
宜居健康
| 1 | 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率(%) | 3.74 | 5 | — | 约束性 | 建成区 | 公租房保障覆盖人口占城镇常住人口多比例 |
2 | 老旧小区改造面积(万平方米) | — | 1900 | — | 预期性 | 建成区 | — | |
3 | 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 | 100 | 市中心城区、射洪、蓬溪、大英均为100% | 约束性 | 建成区 | — | |
4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 1.14 | 2.6 | — | 预期性 | 建成区 | — | |
5 | 城市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覆盖率(%) | — | 65 | —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 | |
6 |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占比(%) | — | 100 | 市中心城区、射洪、蓬溪、大英均为100% | 预期性 | 建成区 | 新建民用建筑中符合绿色建筑要求的建筑的比例 | |
7 |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40 | — | 预期性 | 建成区 | — | |
8 | 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86.15 | 90 | 市中心城区90%,射洪、大英、蓬溪80% | 预期性 | 建成区 | 公园绿地500米内居住用地面积/总居住用地面积;射洪市区、大英县城、蓬溪县城预期性指标80% | |
9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15.13 | 16 | —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 | |
10 | 绿地率(%) | 36.17 | 40 | —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 | |
11 | 每万人绿道长度(公里/万人) | — | 2 | — | 预期性 | 建成区 | — | |
12 | 公厕密度(座/平方公里) | 2.1 | 3-5 | — | 预期性 | 建成区 | — | |
绿色生态 | 13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 | 95.1 | 95.4 | — | 约束性 | 中心城区 | — |
14 | 重点水质监控断面达标比例(%) | 75 | 100 | 市中心城区、射洪、蓬溪、大英均为100% | 约束性 | 全域 | 国控、省控水质断面的达标比例 | |
15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64 | 70 | —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 | |
16 |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22 | 35 | —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生活垃圾中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5%。 | |
17 | 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比(%) | 30.8 | 55 | — | 约束性 | 中心城区 | 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面积/建成区总面积;射洪市区、大英县城、蓬溪县城预期性指标50% | |
18 | 新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数量(座) | - | 14 | — | 预期性 | 全域 | 新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的项目数量 | |
安全韧性 | 19 | 人均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 — | 1 | — | 预期性 | 建成区 | — |
20 | 内涝点消除比例(%) | 76 | 100 | 市中心城区、射洪、蓬溪、大英均为100% | 约束性 | 建成区 | — | |
21 | 人均防空地下室掩蔽面积(平方米) | - | 1 | — | 约束性 | 建成区 | — |
注:未进行分解的指标,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在执行时不应低于市级统一要求
表2-2 乡村指标体系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现状 | 2025年全市总体目标 | 2025年分区县指标 | 指标性质 | 适用范围 | 指标释义 |
辐射统筹 | 1 | 省级百强中心镇数量(个) | — | 3-4 | — | 预期性 | 全域 | 通过“省级百强中心镇”考核验收的小城镇数量 |
2 | 市级重点中心镇数量(个) | — | 18 | — | 预期性 | 全域 | 通过“市级重点中心镇”考核验收的小城镇数量 | |
生活舒适 | 3 | 农村危房改造率(%) | — | 100 | 船山、安居、射洪、蓬溪、大英均为100% | 预期性 | 全域 | 年度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数量/下达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
4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76.8 | 85 | — | 预期性 | 全域 | 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农村总人口 | |
5 | 行政村通天然气的比例(%) | — | 100 | 船山、安居、射洪、蓬溪、大英均为100% | 预期性 | 全域 | 接通天然气的行政村数量/行政村总数 | |
6 | 乡镇通三级及以上道路比例(%) | — | 87 | — | 预期性 | 全域 | — | |
生态良好 | 7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75 | — | 预期性 | 全域 | 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数量/行政村总数量 |
8 | 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 | 97 | 100 | 船山、安居、射洪、蓬溪、大英均为100% | 预期性 | 全域 | 建设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的行政村数量/行政村总量 | |
9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93.9 | 稳定保持在95%,实现应改尽改 | — | 预期性 | 全域 | 已达标农户数/适改农户数 |
注:未进行分解的指标,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在执行时不应低于市级统一要求
贯彻新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草、岛”生命共同体,坚守生态底线,锚固生态格局,不断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严格保护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区域,形成“一江两片”的保护格局,占市域空间比例控制约15%。“一江”,严格保护涪江水系生态系统,优化自然河湖水系网络格局,严格控制该区域周边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水资源保护。“两片”,保护涪北生态保护区和荷叶溪生态保护区等涪江两岸的水土保持重要区域,提高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综合功能与作用,深入推进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维护还林工程成果,严禁坡地垦荒,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提高区域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等多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充分协调生态网络体系与城镇开发格局,保护自然山体、河流水系、连片林地等生态要素,将城市外围生态屏障和与城市内部公园、绿地连通,使得城市置于区域生态网络之中,充分发挥自然山水的休闲游憩功能。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城市山水空间体系、绿地系统和基础设施系统建设,建设蓝绿交织、灰绿相融、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和城市内部重要山水景观资源,保护观音湖、东山、西山、联盟河、明月河、米家河、渠河、琼江、郪江、芝溪河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城区内的独立山体和滨水湿地,布局多样化的城市公园,锚固城市生态本底。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重点针对魁山、高峰山、灵泉山等区域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视封育保护和水源涵养植被建设,加强生态修复力度,同时在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采取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以坡耕地综合治理为重点,主要措施包括坡改梯和保土耕作等坡耕地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林和经济果木林等人工林草措施、封禁治理以及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措施。
推进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重点针对琼江、郪江、沈水河、西眉河等污染较高的流域进行整治,加快完善城乡污水管网系统,因地制宜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大力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4大行动及生态美丽河湖示范建设,持续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提高污泥集中处理率,完成限(适)养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治理,进一步排查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入河排污口。
大力改善镇村自然生态环境。加强“山、水、林、田、湖、草、岛”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保护小城镇的生态源地,构建小城镇生态安全格局。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积极推广生态塘、生态渠道、深入实施河湖塘清淤工程,开展生态河道治理,采取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连通河湖水系,恢复河塘行蓄能力,减少入河泥沙,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保护和恢复乡村河湖、湿地生态系统。推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以土壤污染、水污染控制为重点,持续推进农业化学投入品的减量和替代,提高农业生产清洁化程度,系统治理和修复乡村生态环境和田园景观格局。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农田残膜回收处理体系,推广生物可降解地膜,实现农膜使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突出乡村生态型绿化和生产型景观营造,保持田园风光,保护传统村落、古民居和古树名木,尽可能在原有空间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统筹布局“乡村生活圈”和“十里文化圈”,配置保障性公共服务和公共活动场所。优化居民点交通组织,布局顺而不穿、通而不畅的路网体系。进一步优化村落布局,宜聚则聚、宜散则散,保护和利用农耕文化遗产,不断挖掘村落特色。继续探索推广新型乡村人居环境建设模式,延续乡村山水田园与村落相融相合,以聚落为中心,田、林、山环绕,水系穿越的肌理形态,展现具有鲜明遂宁特色的美丽乡村。
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不断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品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市韧性,建设完整社区,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完善城市更新工作体制机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城市更新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配套政策和组织保障等内容。推动城市更新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开展地方性法规及系列政策制定,将城市更新纳入法治轨道。建立社会群众、专业机构等多方参与模式,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
完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工作机制,指导系统治理“城市病”。建立体检工作组织结构,优化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构建起“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协同的工作模式。构建符合上级要求,具有遂宁特色的指标体系,聚焦海绵城市、公园城市建设目标,探索增加城市海绵改造率、海绵城市建设满意度、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公园开放率、园林绿化满意度等特色指标。科学编制体检报告,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通识性与特色性相结合,科学合理利用统计数据、遥感数据、大数据和问卷数据等,对现状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和诊断,并采用“评估-反馈-治理”的闭环式的工作流程,高质量完成体检报告。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项目清单等4张清单,解决“谁来抓”“怎么抓”“抓什么”的问题。
加快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居住社区,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强化历史文化保护,持续开展历史街区划分和历史建筑确定,塑造城市风貌。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城市更新底线要求,及时制止和通报大拆大建的行为和做法,防止粗放的开发建设模式,防止集中成片拆除现状建筑。以城市社区营造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发力点,加快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同步配套新建居住社区各类设施,改善城市居住社区环境,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机制。鼓励老办公楼、老商业设施、老厂区等老旧楼宇升级改造、调整功能、提升活力,积极发展文化创意、工业旅游、演艺、会展、商贸、养老服务等新业态,以新空间新产业打造城市有机更新“新引擎”。
在科学评估和城市体检的基础上,以城市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规划统筹城市山、水、林、田、湖、草、岛建设,构建“园中建城、城中有园”的城市生态环境大格局。
通过保护培育湿地斑块、沟通河湖水系,提高水系空间整体性与系统性。修补城市破损生态节点,增加以林地为基底的生态空间,强化生态廊道建设,构建多尺度嵌套生态网络。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生态空间效能,使得自然与城市互融互动,塑造健康而富有活力的城市生态环境。
增加河渠、湖泊、水库、湿地等自然与人工水域空间,合理布局郊野绿楔、城市公园、道路绿地等生态空间,统筹绿色布局结构,依托构建“大河湖与小水系互通、大绿楔与小绿道互联”的绿色空间骨架。
持续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强化城市生态修复,加强对城市山体、水体、湿地等自然格局的保护和修复,提升城市生态承载能力。加强郊野公园、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街头游园等建设,全方位培育市级重点公园,形成大中小、分布均衡、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城市公园体系。
将城市公共开敞空间构建与自然蓝绿空间营建有机融合,充分挖掘文化特色和场所精神内涵,组织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城市公共空间系统。对重要的广场、街道、公园、绿地、水体等提出引导要求,优化慢行系统、游览线路等公共活动通道,打造开放舒适、生态宜人的公共空间体系,构建水绿共生、开放连续的城市开敞空间格局,切实推动公园城市品质提升建设。
依托城市水系、山体、通风廊道、城市绿地,建设城市级、社区级城市绿道网络。城市级绿道连接重要功能组团、串联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自然与人文节点,形成城市主干绿道网络系统。同时根据居民出行距离和时间确定合理的社区绿道布局,形成连续贯通的绿道网络。完善绿道配套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与标识设施等,提供功能复合的绿道系统。至2025年底,全市建成遂州绿道751公里。
专栏1 公园城市建设专项行动 |
1.提升城市绿色空间品质。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水平推动“生态公园名城”建设,巩固和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建设均衡分布在市城区的社区公园和小微绿地,改造一批现有公园广场,持续开展开花植物提升和“三美”评选,突出精品化和多元化,科学设置健身、娱乐设施,融入观音文化、卓筒井文化等本地文化元素,实现公园形态与社区生活有机融合。重点推进:船山区体育公园项目、九莲洲湿地公园二期建设项目、安居区凤凰大道弘文公园项目、安居区詹家坝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安居区琼江路临江公园项目、经开区渠河景观带建设项目、河东新区美丽街道建设项目、河东新区城市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河东新区花千里公园项目、河东新区灵泉大道景观提升工程、河东新区灵泉风景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射洪市花果山城市公园建设项目、蓬溪县墨砚湖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大英县郪江湿地公园扩建提升项目、大英县街头公园建设项目等骨干项目。继续建设完善桃花山公园、东西山森林公园、蓬莱公园等城市公园,形成多层次多形态的公园体系。至2025年底,培育5个以上省级重点公园,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绿地率预期达到40%,每万人绿道长度达到2公里。 2.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完成中心城区及射洪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评估,整治薄弱环节,提升环境风险应对能力。通过旧城改造、城市双修等措施,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持续推进水生态修复工作,确保主要河道长治久清。重点推进河东新区芝溪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河东新区涪江联盟河流域罐子口AB线水环境治理项目、遂宁市EOD高新区重点河流沿线生态修复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射洪市武安河尾段生态修复及环境治理项目、蓬溪县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大英县郪江河道(城区段)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 |
匹配人群分布结构,结合年龄、职业等因素,差异化配建日常生活所需的教育、医疗、养老、文体、商业金融、安全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打破传统的公共服务均衡性布局,匹配人群结构精准供给,建设全年龄友好健康城市。推进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开展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的美好生活需求。积极拓展城市公共活动空间,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数字化发展。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规划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小型健身运动场地和足球场等设施,满足更多群众就近健身需求。
坚持存量提升和增量拓展相结合,以消费新地标、农产品市场、物流配送、展览设施为重点,优化商业设施布局,推进传统商业区、步行街、商场等更新改造,塑造人性化空间环境,持续提升中央商务区步行街、万达广场等商业街区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精准补建便民商业网点,确保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增加优质商品供给,构建覆盖城区的15分钟生活圈,提升宜居生活便利度。鼓励发展“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兴新消费,推动社区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融合发展,积极引入文化、体验、健康、教育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多样化的创新街区,加快建设城市小微创业园、科技创新基地、文化旅游商业综合体等创新创业载体,完善五彩缤纷路商业休闲带、灵仙阁中式婚庆主题商业街、仁里古镇旅游商业街、大英婚庆摄影服务中心等创新街区的服务功能。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统筹推进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道路建设项目,加快城市道路快速化改造和街区化改造,减少主干路红绿灯,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重点推进一批快速路、综合交通枢纽等关键项目建设,持续推进联网路建设,实施交通堵点综合治理,全面增强道路网络供给能力。结合各地交通出行特征,通过提高路网密度、打通各类断头路、优化交叉口与路段交通组织等措施,系统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构建安全畅通、便捷连续、友好舒适的慢行交通网络,推行城市道路慢行系统联片成网,统筹非机动车道、步行道和绿道建设,推进“交通+旅游”发展,以学校、医院、广场、公共交通站点等公共服务设施为中心,重点推进公共交通-非机动车道-步行道“三网”融合。
优化停车设施配置与管理。将停车管理作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适度满足基本停车,形成以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的停车泊位供给结构,合理设置无障碍停车泊位。细化停车区域差别供应,划定管理分区,提高需求矛盾较大的区域配建标准。结合城市与乡村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空间开发和公共设施建设等城市综合建设开发契机,完善公共停车设施配套。鼓励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鼓励智能化机械停车库等新型停车设施建设,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居住小区等土地使用权者挖掘潜力,新增新型停车设施。
优化城市公共交通。重点推进位于中心城区、县(市)城、中心镇的公路客运站、乡镇客运服务站以及客运班线、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等中途停靠站点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政府主导的配套乘车出行平台建设。打通微循环,推进“最后一公里”公交线网的布设。进一步提高公交线网服务覆盖面,市城区、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全覆盖。结合旅游景点和既有设施条件,研究开行特色公交线路。优化出租汽车服务,加强电调平台、候客站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引导智能终端应用,提高出租汽车运行效率,有效降低空驶率,满足公众个性化出行需求。推进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实行巡游、网约一体化,推进出租车运价走向市场化,加快改革进行。
大力提倡绿色出行。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的出行、停放及充电,合理分配电动车城市道路路权,强化电动车交通安全管控,对电动车流量较大的城市道路考虑建设电动车快速通道,分区域按比例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完善集中充电等相关配套设施,保障电动车出行。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辆比重;持续扩大出租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租赁车等领域的新能源车使用比例。加快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分类、分区推进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公共服务区域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分散式充电桩停车位,完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和标准规范,提高新能源汽车出行便捷度。
倡导慢行交通。全面落实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等生态文明理念,完善交通慢行系统,结合区域特点进行城市设计,推进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过街设施、下穿式通道、无障碍设施、绿道廊道等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打造遮阴避雨、联通舒畅的慢性系统,倡导绿色出行。加强公共交通及公共开发空间周边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科学合理分配通行路权。深入实施人行道净化行动,营造舒适的城市道路步行环境,全面清理违法占道行为,拆除、归并道路红线内各类设施,加强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建设。
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加强统筹和顶层设计,推动数字交通、智慧交通科学发展。强化停车和客运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县域范围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服务资源摸底调查,建立数据库。加快县域智慧出行、智慧停车等相关信息平台建设,着重推进公共停车资源在夜间、节假日期间错时共享,根据旅客需求灵活设置出行线路,丰富服务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全程出行链。开展城市停车信息系统开发,依托各类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积极推进停车数据平台建设,促进停车信息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建立基础数据库,实现停车数据动态更新、实时共享等,通过充分发掘停车存量资源,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停车引导服务,实现信息发布、停车诱导、停车监管、反向寻车、离场收费的智能化管理。
专栏2 城市交通设施体系化建设专项行动 |
优化城市道路布局和功能结构,提升城市道路网密度,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破解城市停车难,推动社区停车设施改善和智能化管理。重点推进:船山区老城区交通优化项目、安居区国道318线市政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安居区凤翔路工程、安居区萝卜园大车停车场建设项目、安居区凤凰栖生态停车场、安居区三官塘路拓通工程、安居区滨江南路拓通工程、安居区凤凰大道中段提质改造工程、经开区黄连沱大桥(渡口改公路桥)、经开区涪江六桥(袁家坝渡改桥)工程、凤台高架路建设项目、S306北固镇至新桥镇段新改建(凤台大道)工程、滨江北路北沿线建设工程、河东新区芳洲北路二期道路及管廊项目、河东新区香林路北延线(二期)道路及管廊项目、河东新区二期定水路项目(一标段)、河东新区来凤路道路及中环线管廊工程、河东新区永盛路道路及管廊工程、高新区川渝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及智能停车场项目、射洪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大英县成南高速连接线建设项目、大英县城市交通慢行体系建设项目、大英县太吉大道延伸线(二期)、大英县环城西路(二期)项目、大英县人民医院综合智能地下停车场建设项目、大英县危险化学品公共停车场项目、大英县商业步行街地下停车场项目等骨干项目。 |
推进现代化水厂建设,全面提升供水水平。切实解决城市“最后一公里”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规范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因地制宜开展再生水利用,鼓励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绿化浇灌、生态补水等,鼓励在城市新区和产业园区推行非常规水利用。强化节水型城市建设,逐步推进县(市)节水工作稳步开展。加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有效治理材质落后、漏损严重、影响安全的老旧管网,有效降低管网漏损率。至2025年,主城区50%以上城市居民实现“一户一表”。
加快推进天然气供应管道、大型天然气储藏设施和城镇应急调峰储气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天然气实现全覆盖。推进燃气下乡镇,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镇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提升储气能力,在完成本地应急化气源建设任务基础上,灵活采取异地购买、租赁等形式完成储气能力建设任务。
按照总量平衡、适度超前的原则,提升污水处理系统能力,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健全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系统摸排污水收集设施功能状况和错接混接等问题隐患,及时实施改造提升。持续推进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争到2025年,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达到四川省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相关要求。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着力提升垃圾分类投放质量;完善分类收运体系,配套分类清运、密封性好、压缩式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大力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专业回收容器、转运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对部分有明显危害性的垃圾,实现闭环处理。统筹建成中心城区(船山区循环产业园)、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大件垃圾分解中心,实现旧家具、旧电器等大件垃圾有组织收运,有组织分类分解处置。至2025年,中心城区及县(市)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中回收利用率不低于35%。
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工作,制定并实施地方规章制度,并配套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相关标准。健全收运体系,新(改、扩)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强化对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监督,加快打造生活垃圾治理数字化平台,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垃圾分类管理服务体系,鼓励智能垃圾箱房建设门禁系统,集成身份识别、信息屏幕、端口扫描、监控摄像、移动网络等多项功能,有效识别垃圾分类的准确率,支持绿色账户卡识别等。
统筹推进标准化公共厕所建设,加强公建附属厕所对外开放工作,完善指示牌等配套设施,切实改善公厕整体卫生条件和残障人士如厕条件。到2025年,城镇建成区公厕密度达到3-5座/平方公里,广场等主要公共空间的密度应适度增加,并实现均衡布局和网格化满覆盖。
分行业推动建设水务、燃气、垃圾环卫、园林绿化、停车等市政公用设施在线监测、预警预报和决策分析等智慧化应用模块,推动智慧交通、智慧停车、智慧市政等模块综合集成,加强与同级数字化平台的数据互通和实时共享。探索建立智慧市政技术标准,推进信息感知、业务指导、建设管理、在线审批、监督检查、综合评价等智慧市政全周期管理规程等研究。
专栏3 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和体系化建设专项行动 |
到2025年,全市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网络化水平大幅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燃气供应安全可靠,污水处理体系运行效率显著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初见成效。 1.提升供水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取水口北移及配套工程。取水口北移工程投产,新建水厂规模25万立方米/日,持续推进供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有效降低。 2.完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重点推进安居区城镇污水处理扩建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河东新区二期生活污水处理厂项目、河东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三期)项目、蓬溪县城区来龙山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大英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大英县污水泵站及管网建设项目等骨干工程,城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预计7.5万立方米/日。 3.推行垃圾分类和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引导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重点推进:遂宁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固化飞灰及炉渣填埋库项目、安居区城镇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建设项目、安居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安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建设项目、射洪餐厨垃圾处理厂、蓬溪县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蓬溪县垃圾渗滤液转运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大英县垃圾分类建设项目等骨干项目,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00吨/日,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4.强化新区基础设施支撑。多方位筹措资金,系统化推进城市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安居区经开区新建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高新区桃花山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安居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射洪经济开发区西部国际合作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大英经开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大英县产业园区水气土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全方位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
推动建设共建共享、联合调度的公共卫生、应急供给、消防人防等应急设施系统,充分利用避难场所常态设施,合理实现应急避难功能,扩展安全疏散空间。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实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工程,消除内涝点,提高城市防洪排涝的整体性、系统性和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着力防灾减灾科技攻关,积极推进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市建立统一灾害评估体系,强化区域共建灾害预警监测体系,构建联合应急救援体系,加怏提升针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区域联防联控处置能力。
全面整治城市易涝区域。针对城市建成区内低洼地段、人口密集区域等重点易涝部位,开展专项整治。对易涝点的雨水排放口和排水管渠进行改造,增设雨水篦,新建排水(雨水)管渠,改造或新增排水防涝泵站。在易涝点汇水区范围内,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通过滞、蓄实现雨水源头减排。到2025年,新改建雨水管网240公里以上。
增强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加强防洪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大城市河道整治和管理力度,提高城区河道行洪排涝能力,加快对城区不达标防洪排涝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打通断头河,贯通骨干河道,促进城市河网水系有效连通。对河道沿岸雨水排放口进行全面疏通,确保排水通畅。
围绕制约燃气安全的突出问题,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性、精准化治理。加强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管理,建立专业化、正规化的巡检抢修队伍,并制定燃气抢修预案,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探索推进燃气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治城镇燃气各环节安全隐患,守住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底线。制定“一企一策”“一户一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大事故和有影响的事故。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专题宣传,切实提升用户安全用气意识,把工作推进到最小单元、最末端。深入辖区街道、社区、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燃气安全意识,形成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合力。
在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进行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分类分级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网络,统筹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增强城镇在突发灾害面前的应对能力。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及建制镇均应建立起层次清晰且便于使用的应急避难设施体系。
重视应急避难场所规范化建设,充分贯彻平灾结合方针,利用公园、广场、学校、大中型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优化应急避难场所布局,加快实现避难场所的分类分级覆盖。聚焦城市应急通道整治,保障生命线畅通。开展社区消防应急通道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处置占道停车、占道经营、堆放杂物等侵占应急通道空间的行为。2025年,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应急通道全面实现“零占用”。
专栏4 城镇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
到2025年,全市安全设施体系化、网络化水平大幅提高。建成区内涝全部消除,城市应急避难应对能力显著提升。 1.提升应急避难设施保障能力。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大专院校、体育场馆等构建各级避难场所,构建救灾主干道、疏散主通道、一般疏散通道相互衔接的救援疏散通道体系,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全市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达到1平方米。坚持应建必建,加强公共人防工程建设,推进经开区锦华记忆公园公用人防工程、川渝遂宁潼南人民防空疏散地域玉丰基地建设项目、大英县医院地下停车场公共人防工程、大英县医疗综合体地下停车场公共人防工程等项目建设。 2.消除城市内涝。在前期摸排基础上,针对建档内涝点制定“一点一策”解决方案,综合管网改造、调蓄设施建设、应急排放设施建设等方式消除内涝隐患。重点推进:船山区凯旋路道路(含南津北路老城区段)及管网改造项目、船山区城河巷排水系统改造项目、安居区老城区内涝整治建设项目、经开区北片区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河东新区唐家渡电航工程(吉祥托管区及唐家乡防洪堤项目)、河东新区仁里片区排水防涝项目、河东新区绿色新城(A区)项目(永兴大道管廊)、大英县内涝整治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大英县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及修复建设项目等骨干项目,全市内涝点全部消除。 |
加强居住社区设施建设改造。深入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养老、育幼等建设短板,推动新建住宅项目同步配建各类设施,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推进有条件的地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打造宜居环境。
推动物业转型升级。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使用遂宁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推进线上线下社区生活服务,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精准化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社区服务需求。
完善居住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治理机制,推进城市管理进小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加强对社区自治的引导。引导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推动业主有序参与小区治理,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作用,增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加强对社区自治的引导。引导各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推动业主有序开展住宅小区自治管理,减少居委会的行政事务负担,充分发挥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作用,增强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加强完备有效的制度建设。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保证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约束,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听证会制度,切实保障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专栏5 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专项行动 |
到2025年,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各类设施,城镇居住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不断健全。 1.完善居住社区相关设施。进行既有居住社区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和建设,推进新建居住社区同步配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商业服务等设施和公共空间。重点推进:安居区智慧物业建设项目、安居区柔刚街道片区市政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安居区城市道路智慧照明及节能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河东新区芝溪谷整体开发项目、高新区四川省人民医院遂宁医院项目、高新区桃花山小学项目、射洪市洪达家鑫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射洪市解放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射洪市文化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射洪市王爷庙片区棚户区(北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射洪市人民街片区棚户区(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射洪市德胜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射洪市三元宫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射洪市万隆路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大英县田坝子社区老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大英县老旧小区建设项目等骨干项目。 2.统筹建设资金和工作计划。加强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计划与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绿色社区建设等相衔接,统筹整合涉及居住社区建设的各类资源、资金和力量。 3.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搭建沟通议事平台,探索建立社区设计师制度,推动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
在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基础上,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城市内外河湖水系连接工程,保护和恢复城市及周边水空间。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提升自然蓄水排水能力。科学枧划和改造完善城市河道、堤防、水库等设施,加快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城市洪涝统筹调度的“联排联调”工作机制加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专业化管理,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内涝点全部消除,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完工项目面积占建成区比例不应低于55%,射洪市区、大英县城、蓬溪县城力争不低于50%。
坚持以水润城、以水美城、以水营城、以水兴城,促进水资源安全可靠、水生态文明发达、水文化独具特色、水产业加速聚集,打造成为国内外游客向往的观水、亲水、戏水目的地,加快建成西部闻名、全国知名的水都。到2025年底,完成市河东新区绿色城市建设,打造亲水人居生活圈,“一湖”“三岛”联动开发,实现功能复合、特色互补,逐步形成“一核、两廊、三轴、四区”的“西部水都”发展格局。
优化城乡网络格局,强化城镇辐射带动,构建城乡互动共荣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干净、整洁、舒适,切实提升乡村吸引力。
重点建设市域中心,即遂宁主城区、安居中心城区共同组成的中心城区。建成引领、辐射、带动全市及周边地区快速健康发展的经济极核,多向开放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对接成都、重庆两大区域中心城市的现代产业高地。至202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突破100平方公里、人口突破100万人。
建设县域中心,即射洪城区、大英县城、蓬溪县城。将射洪城区建成为引领、辐射、带动遂宁北部及周边地区的现代产业基地、商贸服务中心、生活消费中心、文化科教中心,规划2025年城区人口38万人。统筹考虑大英撤县设区相关工作,规划2025年城区人口规模16万人。将蓬溪县城建成为承载县域经济发展、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服务辐射广大县乡地区的重要载体,规划至2025年县城人口规模18万人。
以全市乡镇级片区18个中心镇和10个片区副中心镇为主要培育建设对象,深入开展“省级百强中心镇”和“市级重点中心镇”培育建设工作。统筹推进产业、资金、项目在中心镇落地,形成小城镇发展新格局。开展省级百强中心镇创建工作,加强动态监管,建设一批“经济发达、配套齐全、环境优美、文化厚重、治理完善、辐射广泛”的中心镇。推动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县域副中心和现代新型小城市。
按照乡村差异化的资源禀赋及发展特征,将各行政村划分为集聚提升型、城郊融合型、特色保护型、搬迁撤并型4种类型,差异化施策,促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将中心村、人口集聚村、交通干道沿线村划定为集聚提升型。培育激活特色产业,优化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风貌,提升乡村吸引力与活力。
将纳入中心城区及各县城范围内的村庄划定为城郊融合型。利用临近城市集中建设区的区位优势,借势中心城区发展动力和资源集聚能力,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将资源特色、禀赋条件较为突出的村落,如拥有省、市、县文保单位,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村,划定为特色保护型。以保护与修复为前提,探索乡村特色资源利用与魅力彰显。
将生态敏感性强、保护与管控要求高、人口流失严重、萎缩趋势明显的村落划定为搬迁撤并型。强化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严格管控生产与建设活动,推行易地扶贫搬迁,引导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
推动中心镇改革与发展,形成县域城镇发展新格局。贯彻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中心镇培育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续工作,促使资金、土地指标、人才、资源等多方面向中心镇倾斜,实施产业聚集提升工程,统筹市级部门产业、项目在中心镇落地,形成小城镇带动周边乡村发展的新格局。
加快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完善交通网络,强化场镇与行政村之间的互联互通。促进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辐射周边村落,提升镇村基础设施整体保障能力。
以成渝合作为契机,积极开展遂潼村镇建设交流合作,在中心镇、人居环境、农房设计、历史文化等多领域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多种合作模式,助力成渝乡村振兴。探索推广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增强服务能力、调整权责关系,促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专栏6 中心镇辐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
到2023年,完成省级百强中心镇、市级重点中心镇培育建设,带动村镇人居环境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1.加快中心镇培育。在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市、大英县等城市化发展区打造一批加工制造、商贸物流、科技教育、文旅康养等类型中心镇,将其培育成为城市卫星城镇;在农产品主产区蓬溪县打造一批特色农业、农旅结合、商贸物流等类型中心镇,将其培育成为高产优质、特色鲜明的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小城镇;到2023年底,力争3-4个建制镇通过“省级百强中心镇”考核验收,18个建制镇通过“市级百强中心镇”考核验收。 2.统筹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按照“环境优美、文化厚重、生活宜居、特色鲜明”等要求,开展村镇容貌整治,建立风貌引导机制,提升生态品质,统筹建设美丽村镇。重点实施:船山区桂花镇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安居区拦江省级中心镇场镇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河东新区云灵社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河东新区灵泉片区乡村振兴项目、河东新区杨渡片区乡村振兴项目、河东新区芝溪谷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蓬溪县小城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蓬溪县小城镇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大英县小城镇人居环境治理工程、大英县小城镇中心镇补短板工程等骨干项目。 |
分区域分类型强化农房风貌管控力度,总结农房风貌整治提升经验;分年度分步骤开展农房风貌提升行动,开展试点示范;以“四川民居”推广应用为抓手,搭建农房建设供需平台。按照“共同缔造”理念,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体制机制。
按照“三清两改一提升”(“三清”为: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洁农村水源水体、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两改”为:改造农村厕所、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一提升”为:村容村貌不断提升)和“五净五顺五无”(即:容貌整洁穿干净,室内室外扫干净,门、窗、家具擦干净,生活用品洗干净,厕所水沟掏干净;室内家具摆顺,厨房物品搁顺,农具柴草堆顺,禽畜圈舍搭顺,庭院绿化管顺;粪坑无裸露,垃圾无乱倒,绿植无杂草,衣物无乱挂,墙面无蜘蛛网)的要求,以乡村振兴“1151”示范工程(即:到2025年,建成1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示范片区、100个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50个“美丽遂宁·宜居乡村”精品村、10个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点)和沿江、沿河、沿路等区域为重点,聚焦村庄干净整洁目标,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专项行动。发动农民群众全覆盖清理村庄房前屋后和村庄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农村厕所,清理河道沟渠、排水沟等水域垃圾,清理公共场所周边及沿路沿线等散落垃圾。整治农户院落环境,保持庭院地面平整无积水,生活污水不直排,物品堆放有序,倡导畜禽圈养,无裸露畜禽粪便,鼓励发展庭院经济,将改善院落环境和发展休闲旅游相结合,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加大卫生防疫、健康生活宣传,激励引导农民培养良好卫生意识,主动爱护维护环境卫生,改变不良生活习惯。
专栏7 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保护专项行动 |
到2025年,实现传统村落和民居得到有效保护,乡村风貌管控和引导机制基本实现建立,农民群众文化素质和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1.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工程。以乡镇为单元,建设一批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田园风光优美的乡村风貌提升示范乡镇。支持卓筒井乡村旅游名镇建设、隆盛乐享土门精品示范村建设。 2.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工程。建设一批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示范项目。全面建立挂牌保护制度,完成有重要保护价值的传统民居的挂牌保护。 3.农耕文化传承弘扬工程。加强卓筒井盐卤钻取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立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数据资源库。启动第六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申报工作。 |
加快“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一是巩固“脱贫攻坚补短板工程”成果。持续巩固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等“两通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加宽改造,完善安保设施。加快推进撤并建制村和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全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实施“乡村振兴促发展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旅游路产业路300公里,积极探索“农村公路+乡村旅游”“农村公路+现代农业”等发展模式,打造一批美丽农村路,引领带动乡村振兴。三是推动农村公路联通城乡。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衔接,实施连接干线公路的普通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重要县乡道技术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乡镇通三级及以上比例达到85%。
推动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地区的延伸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采取达到城镇自来水水质标准的小型净水装置或城镇自来水罐装车等方式,补足居住分散地区供水短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划,强化水质检测监测。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开展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达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目标,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完善农村公共照明,实施乡村“雪亮”工程,结合乡村景观道、行政村出入口及乡村重要生产生活场所,增加公共照明设施。
统筹城乡供气布局,提高农村地区天然气通达能力,逐步扩大使用燃气作为主要能源的农户比例,提高农村能源需求保障率。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实施农村能源利用提升改造,增加农村燃气供给,改造沼气管理模式,扩大太阳能使用范围,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鼓励农户因地制宜通过建沼气池、安装太阳能灯具、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液化气等方式使用清洁能源。
提升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乡镇统筹、公众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将智能垃圾箱设置于村庄垃圾分类收集点,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农村垃圾总量。优化布局乡镇垃圾转运站,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建有垃圾收集设施,所有行政村和乡镇都应配备垃圾收运车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监督体系,加强对垃圾收集点、乡镇转运站等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到2025年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村民小组专职保洁员全覆盖。
提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水平。严格落实《遂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利用优先、厕污共治的原则,科学选择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推动靠近城镇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以“千村示范工程”为抓手,按照“新建一批、修复一批、改造一批”的思路,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立健全设施运维管理机制,统筹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办法,加强基层环保专业队伍管护能力提升,积极探索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动。优先将乡村振兴1151工程、重要交通道路、长江经济带沿线和遂潼一体化美丽宜居乡村示范带涉及区域纳入实施范围,合理选择适合丘陵地区简单实用、经济适中、农民群众能够接受的农村厕所改厕模式和技术,分年度有序推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按照“项目推动、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和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到2025年,5个县(市、区)全部申报为省级以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全市70%的行政村(农村社区)纳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范围。加快农村公厕建设,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实际,通过新建、改建或与村委会整合建设等方式,全面补齐农村公厕建设短板,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处独立农村公厕。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农村卫生厕所后续管护长效机制。
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平。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等环境友好型技术,农药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持续巩固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成效,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还田利用为主要方向,全力推进种养循环绿色发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推广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配套完善尾水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强化秸秆“五化”利用,做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的申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率常年稳定在90%以上。不断完善农业投入品回收处理体系,推广农膜减量替代技术模式,鼓励使用可降解农膜,废旧农膜回收率常年稳定在85%以上。
专栏8 乡村基础设施提升专项行动 |
到2025年,农村路、水、电、气、厕等基础设施基本满足现代化生活需求,农民生活更加舒适便利。 1.农村道路保障工程。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实施路面改造和加宽719公里;通组硬化路:有序推进常住人口3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实施县乡道三级路和撤并乡村公路双车道改造300公里;通三级公路改造:实施通三级公路提升改造,实现乡镇通三级及以上比例达到85%。 2.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以稳定水源为主线,有条件的地区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建设联片供水工程等方式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条件一般的地区实施工程达标改造,条件薄弱的地区在强化维修养护的前提下,实施小型工程规范化建设与改造。采用小型净水装置等方式,补足居住分散地区供水短板,强化水源保护、净化消毒和水质检测监测。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3.支持农村电网建设。推动大电网覆盖较偏远的村落。实施农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快现代农村电网建设推动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一体化。 4.燃气下乡工程。采用管道供气、供气厂(站)供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多种方式,逐步扩大使用燃气作为主要能源的农户比例。对城区主管网不能覆盖的集中连片村庄,以乡镇为中心采用液化气储罐或瓶组气化的方式进行管道供气;对人口较少且分散居住的村庄,推广气瓶组气化方式进行局域独立管道供气;对县城主管网能延伸覆盖的村庄,可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气。 5.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持续推进以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和农业面源污治理、村容村貌等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提升行动。到2025年,10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7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定在90%以上,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处独立农村公厕,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农村常态化保洁机制和长效运维机制全面建立。 |
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推动建筑节水、节能,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和居住品质。建立现代化建造体系,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质量安全和效益,打造绿色化、工业化、智能化和产业化品牌。
“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基本级要求。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使用财政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的建设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总建筑面积为准),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示范性项目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一星级要求。建筑高度超过150米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二星级要求。鼓励有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创建三星级绿色建筑。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的项目,实行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制定我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相关规定。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树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工作理念,加强建设工程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建立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市场推广机制,提升建筑再生产品质量,不断拓展应用范围,在满足设计要求前提下,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使用再生产品。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完善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规划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1处,位于船山区,建设建筑垃圾堆场9处,其中安居区2处,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高新区、射洪市、蓬溪县、大英县各1处。
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开展近零能耗、零能耗项目建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等工作,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在工程建设中采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积极引导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质量。积极引导建筑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实施新建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设计、施工、安装,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支持新建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空气源和水源热泵等。支持农村利用农房屋顶和院落发展光伏发电,实现就地生产、就地消纳。推进建筑领域电气化,大力提高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
制定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全要素产业链,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推动智能建造和智能制造融合发展。引入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开展装配式建筑住宅建设试点,推动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引导建筑企业从工程立项、设计和施工等环节构建与绿色建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才结构体系,重视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力的培养,培育一批以绿色设计、绿色施工能力为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强化绿色建造的培训,提高认识,积极探索改革现有的建设体制机制,优化方针政策。
大力培养绿色建造专业人才,壮大绿色设计、绿色施工人才队伍。弘扬工匠精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产业工人队伍。支持本地院校、科研机构对接建筑行业发展新需求、新业态、新技术,开设相关课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专业人才保障。
通过建设遂宁市“智慧工地”平台,为城市建筑工程施工监管部门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提供支撑,并加快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大规模推广应用,保证智慧工地政府监管系统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上顺利建设实施、实现有效监管。
根据我市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由点到面,配套完善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展模式的行政审批制度,优化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工程图审、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流程,探索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一站式窗口服务”,印发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全流程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指南,推动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
紧密围绕“园区产业化、产业园区化”发展方式,全面规范建筑材料、预制构(配)件、预拌混凝土等企业管理,以项目节能化、工艺先进化、建设规范化和园区可持续发展为方向,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建材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步伐,通过统一规划,精心实施,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建筑材料产业园区开发建设。
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保障性住房便捷化。扎实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恢复提升老城区功能和活力。推广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居住品质。
坚持“房住不炒”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和实物保障并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租房保障常住人口全覆盖。
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拥有闲置土地的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单列用地计划,做到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应保尽保。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在符合规划、安全等条件下将闲置厂房、办公用房、仓储用房和其他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改建以增加租赁房源。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在临近产业功能区、交通便利区域,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结合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人口流动状况和住房供求关系,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租赁住房、盘活存量房源等方式调节有效供给。加快已竣工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使用,确保已竣工的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公平善用。
组织开展危旧房棚户区、老旧小区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基础数据。持续推进建城区内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全面推进2000年底以前建成和部分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实现城市有机更新。结合建筑节能改造、线缆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公共设施配套等工作,试点打造完整社区,探索老旧小区改造的新途径,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恢复老城区功能和活力。
专栏9 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行动 |
到2025年,基本完成我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1.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系,深入开展相关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课题研究。在中心城区积极打造老城改造样板,并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2.推进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市级补助资金效益,支持县(市、区)、市直园区开展示范性项目的建设工作,重点推进:船山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安居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经开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河东新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高新区桃花山棚户区改造三期、高新区北部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高新区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高新区椿香水韵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蓬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大英县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力争打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 3.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合理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专营管线单位、原产权单位等出资,提升金融服务力度和质效。鼓励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改造,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4.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责任,加强示范引领和宣传引导,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示范。准确解读相关政策,加大对试点示范、优秀案例的宣传力度,对比改造前后变化,激发广大群众改造愿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 |
扎实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和评估鉴定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分类处置措施,推进问题整治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农村房屋安全监管机制。
探索农村建筑工匠信息化管理服务新模式,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着力培养一批农房建设技术领头人,发展一批“小、特、专”的施工队伍。积极推广现代夯土和装配式等绿色节能的农房建设,增强示范效益,推广宜居型农房建设试点,试点建成一批“功能现代,结构安全,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完善农村住房管理机制,明确农房建设管理流程,强化建设标准实施监督。推动数字农房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动态管理农房建设情况、结构现状、使用状况、利用需求等重要信息。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时解决所发现的不安全问题。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适当扩大对象范围,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农房建设政策红利。开发农村危房改造“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规范农村危房改造程序。加强农村土坯房改造技术指导,完成土坯房改造任务,支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着力改善一般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探索通过新建住宅、改造现有住宅,建设集体公租房等形式,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专栏10 农房建设专项行动 |
到2025年,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广现代夯土技术和轻钢装配式农房建设工程,实现建设一批新型现代宜居农房,建立“数字农房”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机制。 1.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程。到2021年底,完成摸底排查和评估鉴定工作,科学制定分类处置措施,推进问题整治工作。 2.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适当扩大改造对象范围,统筹协调各类农房建设,运用农房危房改造“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重点实施:安居区农房风貌整治提升建设项目、河东新区农房风貌提升项目、大英县农房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大英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蓬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等骨干工程,“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完成省级部门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3.现代夯土技术和轻钢装配式农房建设工程。以农房风貌整治提升试点工作为基础,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推广现代夯土技术和轻钢装配式等绿色节能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农房建设,重点推进船山区农村住房建筑风貌提升工程等示范项目,到2025年,试点建设一批新型现代宜居农房。 4.“数字农房”管理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全市数字乡村建设工作,推进农房精细化管理,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建设监管和农房建设风貌管控,到2025年,实现农村房屋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提高农房建造水平。 |
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重点保护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健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着力保护利用好本地历史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延续历史文化文脉,构建有历史温度、文化底蕴、时代记忆的城乡人居环境。
严格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做好历史文化资源调查、确认和挂牌工作,构建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初步构建多层级多要素的历史文化传承体系,统筹历史文化资源,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加强百福院等历史人文核心展示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和众多历史建筑的有效保护和活化利用。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古树名木挂牌“回头看”,规范信息档案、逐一核对挂牌信息。认真开展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工作,明确日常养护责任人,并明确日常养护权利和义务。严格落实城市“绿线”“紫线”管控,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及砍伐大树老树等行为。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4株一级古树,21株二级古树,624株三级古树实行“一树一档”管理。城市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原生树木保护,让新建筑为大树古树“让路”。确需移植的,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和审批公示程序,尽可能降低移植带来的影响,提高大树古树成活率。
在保护历史价值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分类推进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创新文化展示和价值传承方式,延续历史文脉。创新合理利用路径,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创新相关审批机制,形成保护利用合力,拓宽资金渠道,保持资金良性循环。
通过扩大普查地域空间范围、延展普查年代区间、丰富类型内涵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普查确定工作。充分挖掘体现遂宁地方特色的宋瓷、诗酒、书法、盐井、红色、曲艺、糖霜等文化载体的建(构)筑物资源,鼓励将符合标准的老厂区、老校区、老居住区等划定为历史文化街区,将符合标准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居住建筑和交通、水利等工程设施等确定为历史建筑。历史建筑少于10处和历史建筑为零的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进一步开展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各县(市、区)要突破零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全力促进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数量进一步提升、类型进一步丰富。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统筹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历史建筑抢救性修缮等工作。重点保护引鹤茶社、净业禅院、圣母堂、龙凤古镇博物馆、龙凤小北塔电站、安居十圣宫等历史建筑。
贯彻《四川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紧抓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持续开展传统村落申报工作。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示范试点建设,完成传统村落挂牌,实现传统村落活化利用。推动安居区玉丰镇高石村、射洪市沱牌镇、大英县卓筒井镇关昌村、蓬溪县宝梵镇宝梵村等中省传统村落利用现有资源,拓展项目融资渠道,加强文旅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有效融合,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举措。开展省级传统村落申报,推动安居区常理镇海龙村、蓬溪县常乐镇拱市村等具有传统民居、传统建筑的村申报省级传统村落。
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引导特色文化产业扎根传统村落。逐步建立“遂宁古民居保护名录”和档案数据库,实施古民居挂牌保护。加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立保护名录进行落地保护。积极运用传统技术修复传统建筑,保护乡土文化重要载体。鼓励培育传统建筑工匠、工艺,建立遂宁市传统建筑工匠名录。
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新局面,完善基层党组领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乡村建设管理,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更安全高效、更智能精细。
建立城乡综合管理服务评价体系,持续提高城乡综合管理服务水平。下足“绣花”功夫实现城乡共建共治共享,从“城乡管理”向“城乡服务”转变。形成网格化全周期管理模式,构建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完善联动管理系统,把精细化管理标准和责任落实到“最后一米”“最后一人”。
把城乡人居环境治理的重心落到城乡社区,推动社区服务转型升级,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有偿承担法律法规规定外的社区公共服务职能,结合遂宁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大力推进线上线下社会生活服务,精准化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社区服务需求,全面提升居住社区管理能力。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强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体制和执法能力建设。
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化水平。坚持依法治理,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建设,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突出问题。
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队伍政治素养、法制素养和执法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推动城市社会管理的信息化、动态化,保证出现的社会问题能够及时反映及时处理及时解决,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并逐步建立沟通快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社会管理长效机制。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十四五”期间,完成遂宁智慧中心、射洪市城北片区智慧城市应用示范建设,初步建立市县(区)两级联动的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并与省级平台实现对接。
进一步加强乡镇村镇建设等机构建设。基本构建乡镇权责一致的职能体系和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实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坚持党建引领,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实施大联动、微治理,提升乡镇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着力增强乡镇城乡人居环境治理能力,实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镇村便民服务体系。
编制乡镇级片区市政设施专项规划。建立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髙治理效能”的原则,构建“中心镇(副中心)-其他乡镇-中心村-其他村(社区)”梯度长效发展镇村市政设施格局。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管护,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委员会和村民自筹、受益主体付费、社会资金支持的乡村清洁经费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完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制度,推广数字农房平台试点建设。加强部门资源整合,积极探索一整套数据管理、农房和宅基地审批颁证、建房过程监管、日常动态监管、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匠管理、公众服务为一体的“数字农房”平台建设。加强农房重要基本信息数据化管理,全面提高农房建设管理智慧化服务水平。
建立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市、县(市、区、市直园区)、乡镇三级实施保障机制,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抓好重大政策及主要指标的研究、制定、颁布,工作落实的协调、监督、检查等。县(市、区、市直园区)、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实施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主体责任,应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实施方案,保障工作推进。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研究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空间及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等相关政策,出台市级层面的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和工作推进方案,完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顶层设计。
把人居环境建设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根据年度需求保障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支出。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大力发展第三方建设。通过特许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投资补助等方式,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期合作关系。鼓励金融机构对民间资本参与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探索健全适合市情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建立市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综合规划,以及县区、镇乡级专项规划体系,各级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要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同步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程专题研究和设计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体检、评估、规划、设计、管理、验收等环节的标准规范、指标体系等技术文件,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监测评估,推动形成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体检评估、规划设计、项目管控、监督验收全过程技术保障工作制度。
各地应充分结合本地条件,选择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对象开展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试点示范,积极探索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多样化建设模式,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作用。积极申报省级城乡人居环境试点,在全市遴选试点城区和乡村,建成一批示范项目,加快推动全市城乡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水平。
加强对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以及相关规划设计单位技术人员,以及城乡社区党员干部进行技术培训。探索搭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成立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高端智库,联络、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机构和地方乡贤,不定期举行学术研讨,为地方政府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提供专业咨询与建议,提高城乡人居环境管理能力和建设水平。
推进基层机构设置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人居环境建设管理机构,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投入。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定期举办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相关政策、规划编制、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培训班,增强村镇人居环境建设管理的技术力量,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管理人员队伍素质。积极完善乡村规划师队伍,健全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制度。
着力在城乡社区党员、乡贤、致富能手、老工人、老教师、老模范、老干部等群体中发掘和培养一批人居环境建设工作骨干,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多元化的工作队伍。
市、县、乡镇三级要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实施绩效考核制度,严格目标管理和工作问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大对县(市、区、市直园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跟踪指导,出台相关考核评价方法,建立日常督导、季度通报、年度考核、达标验收相结合的考评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实施绩效评价和试点经验推广。对人居环境建设成就突出的县(市、区、市直园区),相关资金支持、项目安排应有一定倾斜,对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县(市、区、市直园区)应进行通报约谈,并将实施建设内容纳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