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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纪要(第二十一期)

来源:市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5-11-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2015年10月16日下午,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斌委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李伦在市规委会会议室主持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推荐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徐煜辉为专家组组长,并主持研究相关规划事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中华养生谷空间构想及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查结论: 原则同意,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 加强与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划的衔接。保证功能定位和规模等与上位规划一致;将规划成果按法定内容分为两个部分,法定部分按程序上报审批,研究性的文字和图纸放在说明书中。
    2. 完善公共设施规划。包括旅游养生设施规划,以及幼儿园、社区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3. 加强区内的景观风貌控制。增加视线分析、建筑风貌(含第五立面)的控制要求,重要的景观走廊、生态走廊应尽量保持通透,适当降低中学用地的容积率和住宅用地的限高。
    4. 加强道路交通系统分析。在景区内部形成道路循环,并考虑机动车的通行需求;综合设置必要的停车场与集散广场;论证灵泉北入口空中走廊的可行性 ,临灵泉大道留足缓冲空间
    5. 完善防洪排涝、消防规划等内容,补充海绵城市规划内容。
二、河东新区二期核心区城市设计
审查结论: 原则同意,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 应规范表达规划区范围,明确设计目的、控制要素,突出针对性,分别对应管控的内容提出要求,并在分地块中落实;加强该城市设计的结构可行性分析和研究,以及“东湖核心区”的可达性的分析和研究。
    2. 应结合片区功能进行布局,综合考虑绿带、水带的布置;结合规划区的定位,组织好城市道路交通,强化人行、车流系统,优化城市功能打造;从城市防洪排涝安全角度明确城市蓝线的保护与控制要求。
    3. 进一步深化公共空间、公共活动与广场的布置,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由开敞空间形成的廊道应具备文化、形象、生态和活动等方面的内容。
    4. 应细化城市设计说明中的建筑类型布局模式,斟酌建筑体量、功能与形式。
    5. 围绕海绵城市、绿色城市、智慧城市等城市概念,在分图图册中进行细化。
三、 河东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
审查结论: 原则同意,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
专家审查意见: 1.按 照控规编制法定要求,调整成果表达的方式,梳理已实施的用地及项目,总结突出所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案和策略,将不符合法定内容的图纸纳入说明书;相对原控规发生变化的内容应结合图件一并在方案中列表表达。
    2. 补充完善公共空间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项目的内容;加强对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 养老设施 和社会停车 的需求分析,中学缺口应在本区域内解决,如果在区域外解决,应明确解决方案和途径。
    3. 加强空间引导与视线分析,注意城市绿线与其包围用地出入口的处理。
    4. 文本中第六十条的消防通道中消防道路宽度应不小于4m。
四、东升路、东平大道景观规划设计方案
审查结论: 按以下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专委会审议。
专家审查意见: 1. 应明确设计范围内的景观总体构思,体现整个项目的完整性,不宜模块化设计,明确分段特色,从形象、集散与停滞、通行等方面重点说明节点的改造思路。
    2. 应协调处理好通道与公共活动场地的关系,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出行行为、商业经营需求与公共交汇空间的需求;加强横向通道与纵向通道的衔接,考虑好公交站点的连通性。
    3. 设计表达应从空间、植物、铺装和街道家具等分要素说明;分析绿化组织与商业空间及商业人流的关系,避免“因绿扰商、扰民”,应尽量利用已现有绿化加以完善,新建绿地应重点考虑海绵城市的设计要求,体现绿化生态。
(建设工程科整理)
 
      出席: 遂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李斌;省政府驻遂宁规划督察员刘良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级规划主管金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王钺;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系主任徐煜辉;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谭少华;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博士生导师朱捷;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规划市政院副总规划师李东;市住建局、市消防支队、市国土局、河东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毛海涛、刘官海、欧正林、任福龙。

 二○一五年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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