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市工商联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
第一条加强和改进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一)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弘扬企业家精神,爱国、敬业、创新、守法、诚信、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二)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自觉把自身发展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自觉投身光彩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三)按照同级党委安排参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引导民营经济人士重视企业党建工作,在企业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为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第二条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制定并推动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推动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二)深入了解民营经济人士的意愿和要求,畅通和规范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三)引导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帮助其提高议政建言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
第三条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
(一)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法律、投融资、技术、人才、标准、信用、合规等方面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民营企业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自主创新,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国民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与国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工商社团和工商经济界的联系,拓展国际合作,深化民间外交,为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提供服务。
(三)组织民营企业参与实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战略,投身“万企兴万村”行动,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四)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第四条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
(一)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促进所属商会改革发展,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
(二)推动建立完善现代商会制度,提升商会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所属商会建设,推动统一战线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
第五条培育和建设高素质的民营经济人士队伍。
(一)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二)依托商会发展壮大会员队伍,指导商会加强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联系服务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推动工商联组织和工作在民营经济领域全面有效覆盖。
(四)注重对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
第六条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二)引导民营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三)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就业优先,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七条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维权。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民营经济人士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弘扬诚信文化和清廉文化,参与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二)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建设“法治民企”。推动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促进公平竞争。
(三)推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经济人士权益,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支持商会参与涉企纠纷的调解、仲裁。
第八条依法加强会产管理、经营和保护。
(二)市工商联2024年重点工作【简介】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凝心聚力启新程。强化理论学习宣传。进一步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和形势政策宣讲,引导民营经济人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谋划发展,持续传递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的大政方针,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工商联工作更好促进“两个健康”,把党中央赋予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传递到基层工商联组织,把党的重视、关怀传递到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持续举办“遂商大讲堂”,以企业家愿意听、听得进、有收获为目标,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开展、制度化保障,扩大覆盖面,提升实效性,筑牢政治共识。深入推进新时代遂商培养“青蓝”计划,聚焦45岁以下优秀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培养,着力培养出一批“星范”企业家代表,推动新时代遂商和遂商企业成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建强微信公众号意识形态宣传阵地,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维护网络安全,做好民营经济领域舆情分析研判,强化对民营企业意识形态工作宣传引导,坚决杜绝不当言论在民营经济人士中传播。
二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助力发展建新功。为民营经济搭好平台。组织优秀民营企业参加全国500强、全省100强调研发布活动,持续提高民营企业影响力。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和质效。加强与成都、重庆对口市、县(市、区)工商联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联动成渝两地商协会、民营企业开展交流合作、项目对接。创新开展“万企兴万村 同心促共富”四季行活动,推动村企在更深层次、以更高标准,发展产业共同体、利益联结体,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深度参与城乡融合发展。为党政决策献计。充分发挥工商联在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构建政商常态化交往渠道和机制,注重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务实开展调查研究。用好参政议政通道,通过党政协商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通过政协提案反映民营企业诉求,通过社情民意、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为企业发声、为党委政府建言。为民营企业解难。务实助企纾困,定期“面对面”听取民营企业合理诉求、意见建议,积极协调解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强民营经济领域理论政策研究,在政策自上而下的落实与自下而上的反馈方面,发挥更好作用。加强法律服务,建强建实商会调解委员会,持续开展“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行动和“枫桥式”商会建设,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推进涉案企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纵深发展,加大涉企调处力度,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进一步拓展遂宁民营经济税电指数成果运用。
三是着力会员发展壮大,组织建设谱新篇。突出会员队伍建设。坚持把扩大会员覆盖作为基础工程,科学制定年度会员发展计划,广泛吸纳民营企业壮大会员队伍,持续优化商会会员、团体会员数量和结构。建强商会组织。持续实施特色商会组织优化提升行动,积极推动新商会组织筹建,注重发展先进制造业、全产业链、新兴产业商会,吸纳更多优质企业加入,打造各具特色的高水平商会。围绕“3+3+3”现代产业体系,加强行业商会分类指导,积极培育产业园区商会、产业链商会和商会联盟。盘活现有商会资源,谋划好、指导好商会换届工作,建强商会会长、秘书长队伍,加快推进现代商会制度建设。着力加强商会党建。落实“工商联党组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充分发挥非公经济组织综合党委职能,全面提升所属商会党建指导工作水平。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工商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363.39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94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工商联2024年收入预算363.3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3.3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工商联2024年支出预算36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39万元,占99.17%;项目支出3.00万元,占0.83%。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4年收支总预算363.39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94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3.3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3.3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工商联,2024年收支总预算363.39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94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4万元,占79.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3万元,占10.71%;卫生健康支出12.53万元,占3.45%;住房保障支出24.52万元,占6.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22.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非公经济综合党委经费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1.8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8.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24.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积金缴纳。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0.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4.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其他市州来遂调研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业务工作等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4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67万元,其中:会议费13.90万元,培训费0.00万元,差旅费13.77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7.33%。主要原因是控制会议成本。
(二)培训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控制培训费用支出。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5.36%。主要原因是控制差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商联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市工商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4.27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68万元,下降2.5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市工商联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工商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工商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