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5号:“关于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2017年第15号
(总第78号)
关于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遂宁市审计局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7年5月15日,对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市交警支队)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交警支队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预算单位。2016年末实有人数410人,其中:在岗民警编制131人,聘用人员279人。
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58,459,769.85元,总支出为54,030,433.33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市交警支队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心工作,为遂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服务保障。建立了财务管理、内部稽核等制度,遵守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但在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等方面有待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商品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未细化26,558,400.00元。
(二)无预算列支会议费4,626.00元。
(三)未按预算科目列支福利费31,000.00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已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并修订完善了财务监督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