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1-00025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函〔2021〕15号
  • 成文日期: 2021-01-26
  • 发布日期: 2021-02-02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市级重大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02 14:2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函〔2021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遂宁市2021年市级重大项目名单》已经市政府七届7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做好2021年市级重大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政府确定2021年市级重大项目200个,2021年计划投资672.09亿元。其中:船山区24个,年度计划投资55.37亿元;安居区26个,年度计划投资68.8亿元;射洪市28个,年度计划投资88.93亿元;蓬溪县25个,年度计划投资68.05亿元;大英县25个,年度计划投资99.98亿元;遂宁经开区20个,年度计划投资89.59亿元;市河东新区14个,年度计划投资47.28亿元;遂宁高新区21个,年度计划投资61.55亿元;市本级17个,年度计划投资92.54亿元。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务实工作举措,协同配合、合力推动项目建设。要将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要强化土地、资金、水电气、建筑材料等要素保障,加强项目监测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严格执行项目工作考核办法,逗硬实行项目工作“红黑榜”加扣分。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覆盖、全方位、全周期服务重大项目,助推全市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附件:遂宁市2021年市级重大项目名单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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