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2015〕160号 签发人:吴炳麟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沱牌镇无名养鸡场臭气扰民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省环境保护厅:
接到群众反映“位于射洪县沱牌镇双柏树村、宝竹村、华严村三村交界处一养鸡场,臭气、苍蝇、噪声扰民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来信(访)事项转送单》(川环信转字〔2015〕61号)和《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转办单》(编号:201500287063098),要求调查处理“沱牌镇宝竹村无名鸡场,臭气、噪音扰民”的信访件后,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会同射洪县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信访人:沱牌镇双柏树村、宝竹村、华严村部分村民以及反复投诉的邓先生,家住射洪县沱牌镇(原柳树镇已更名)双柏树村,在成都市工作,联系电话:13880434575。
二、信访人的主要诉求
信访人反映“射洪县沱牌镇双柏树村、宝竹村、华严村三村交界处有一养鸡场,占地200亩,大约养殖了几十万只鸡,鸡场在养殖过程中排出大量粪便粪水流向农田,致使农田土质变质,农作物死亡,饮用水变味,无法饮用;同时鸡场养殖时产生大量氨气,气味特别难闻,蚊蝇大量滋生,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且鸡场排气扇正对村民房屋,噪声、臭气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信访人要求拆除鸡场,还村民清新空气,安静环境。
三、养殖场基本情况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鸡场位于沱牌镇宝竹村,2012年10月建成鸡棚12个,2013年9月开始白羽肉鸡养殖,其中罗元通4个,秦世均4个,杨波1个,张建庭1个,涂道文1个,赖泽强1个;罗元通、秦世均鸡场常年存栏量肉鸡超过4万羽,达到规模化畜禽养殖,杨波、张建庭、涂道文、赖泽强鸡场常年存栏肉鸡1万羽左右,未达到规模化畜禽养殖。经核实,宝竹村鸡场满负荷养殖,存栏肉鸡在13万羽左右,与投诉人反映的几十万不符;现场调查发现,宝竹村每栋鸡场均建有配套沼气池,鸡粪装袋外卖,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还田,养殖过程中无养殖废弃物外排,不存在投诉人反映的粪便粪水外排污染农田、饮用水的情况。
今年7月,养鸡场在四川玉冠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导下进行了全面整改,罗元通、秦世均8栋鸡舍后面均修建了高2米的挡风墙,并用纱窗、遮阳网对排风扇进行了遮挡,减少臭气、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其余四户业主未修建挡风墙,用遮阳网、纱窗对排风扇进行了遮挡。
四、现场基本情况
由于该养殖场离居民点太近,近来投诉不断,我局执法人员先后多次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了解。发现鸡场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未批先建,无环评手续。在宝竹村养殖场选址初期,射洪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即明确告知罗元通和秦世均,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办理环评手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得开工建设,但罗元通和秦世均的养殖场至今仍无任何环保手续。
(二)防护距离过近,风机正对直排。宝竹村“无名鸡场”中罗元通鸡场排气扇正对双柏树村村民许兴权的房屋,距离不超过30米,噪声、臭气长期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秦世均鸡场也存在相同问题。
(三)苍蝇大量孳生,群众反映强烈。由于该地鸡棚数量多,治理难度大,业主养殖水平普遍偏低,管理不到位。导致该地苍蝇大量孳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群众长期反映投诉,我局也多次协调处理,业主前后多次整改,但苍蝇控制情况仍不理想。
四、调查处理结果
2015年7月27日,射洪县环保局依法对罗元通、秦世均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决定依法给予罗元通罚款6万元、秦世均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正在进行中),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完善相关环保手续。
针对杨波、张建庭、涂道文、赖泽强4户未达规模养鸡场,责令停产整改,要求业主一是加大污染治理资金投入,购买灭蝇药剂,对养殖场及周边进行全面消毒和灭蝇;二是规范养殖废物处理,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种养结合,妥善处置污染物,严禁养殖业主将湿鸡粪交于村民进行还田处理,减少苍蝇滋生;三是养殖场整改必须经过联合调查组和村民代表共同验收,在验收合格之前不得养鸡;四是主动与投诉人沟通联系,向投诉人详细通报相关调查处理情况,妥善处理好厂群关系。
10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射洪县环保局、沱牌镇政府、养殖场业主、附近居民进行了再次协调,经协调,养殖场业主和附近居民同意就赔偿问题、整改问题自行协商,目前正在商谈中。
在后续工作中,我局将督促射洪县环保局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执法人员:薛居国 执法证号:川T130014
执法人员:田 恒 执法证号:川T02200041
执法人员:谢 洋 执法证号:川T02200039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