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受遂宁市人民政府委托,遂宁市审计局向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作《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
会上,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蔡立春汇报了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及其原因。截至2020年10月末,要求整改的96项问题,已完成整改78项,基本完成整改4项,正在加紧整改14项,问题整改率达81.25%;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通过上缴国库、统筹盘活、归还原渠道资金等多种方式,完成问题整改金额18.41亿元;审计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问题,已查处整改4项,问责处理相关人员4人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审计整改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层层压实责任,既落实“当下改”举措,又建立健全“长久立”机制,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市审计局按照“谁审计、谁督导、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落实对账销号制度,整改工作成效显著。会议要求,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问题整改责任制,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纳入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和年度目标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部门(单位)整改责任,对尚未整改的问题开展跟踪问效,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严格追责问责。二是进一步扩大审计监督覆盖面,加大现代化审计技术运用,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加大审计结果成效运用。重点加强对普遍性、系统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围绕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立,充分运用结果公开倒逼被审计单位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助推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