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91号)精神,根据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月—5月进度通报结果和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对受到通报和前期工作进展缓慢的项目县(市、区),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追减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81万元,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资金追减情况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