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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9-05 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文物局《关于下达2020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0104号),经报市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地区(单位)2020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经费如数(具体金额和绩效目标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列“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相关项目。

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地区(单位)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于收到资金15日内细化分解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备案。涉及的政府采购,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各区要加强购买资金和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文化和旅游、体育、文物、财政等部门要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加强对示范项目运行、效果的全程指导和监督,确保购买行为公开透明、规范有效,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为推进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2020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资金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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